2.之前的“假供述”在哪里?
李树亭律师发现,这136页卷宗虽然保存完整,但作为一个大案,卷宗页数还是太少,证据页才有几十页。
陈光武律师称,从聂案136页侦查卷内容来看,聂树斌是当年的9月23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1日开始转刑拘,聂案卷宗的第一份材料是“预审询问笔录”也是出现在10月1日,也就是聂树斌被抓后的第7天。而按照规定,预审阶段前的破案阶段就应该有被告人笔录材料,目前这部分材料是缺失的。
另外,陈光武还说,在后来的笔录中,聂树斌称“之前说了假话”“我检讨”“认罪”等。
“那之前说的‘假供述’在哪里?怎么没有出现在卷宗里?”陈光武提出疑问。
■ 聂树斌案历程
● 1994年
聂树斌因被怀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而被抓
● 1995年
聂树斌被判死刑,后被枪决
● 2005年1月
涉多起奸杀命案的王书金被抓,一审中其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 2005年3月
媒体对于聂案的报道刊出后,河北省高院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
● 2007年4月
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 2007年7月
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王书金继续对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
● 2013年9月
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 2014年12月
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 2015年3月16日
山东高院通知聂案律师可以阅卷
正义就从“允许律师阅卷”发端
对于一起杀人案判决进行重新复核,需要20年吗?听起来有些漫长。而如果说,这20年仅仅是律师为争取天经地义的“阅卷权”而空耗的时间,那等待“翻案”的家人还有必要再等待下去吗?幸好,聂案纳入复审纳入程序了。聂母张焕枝也终于释然:“山东高院按法律程序办事,非常好。”
这句话听起来是种宽慰,是不是也有些苍凉,“为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不停奔走20年,只是盼到了相关部门“按程序办事”,程序在这里多像一个奢侈品。
3月18日,辩护律师之一陈光武也说:“无论结果如何,山东高院对我们阅卷程序的保障是充分的。”按说,阅卷是辩护律师介入案件的至关重要环节,而且这是被写入了法律的权利——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显然,如此规定可以保障律师及早了解指控所依托的证据体系,有充分时间了解案情,发现其中的事实和逻辑不足,从而有效地行使辩护权。
但是,在聂案后续审查中,辩护律师的阅卷权利被打了折扣。自聂树斌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后,提出阅卷申请的律师换了几茬,但都被司法部门以“与本案无关”“只能看庭审材料”为由搪塞过去,有的甚至是直接拒绝。昨天,“20年来首次获准查阅完整卷宗”竟然成了一个新闻点,貌似已经游离于案情之外,无疑却更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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