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引领实现强军目标(2)

以“四个全面”引领实现强军目标(2)

以坚定的决心意志当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拥护者执行者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审视,改革既是驱动力,也是凝聚力;既是方法路径,也是精神内核。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面对这场回避不了的大考,我们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当好改革的拥护者执行者,一要高举改革旗帜不动摇。改革之难,首先难在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上。当前,社会上针对改革的杂音噪音不少,部队官兵中也有一些疑虑困惑亟待澄清。要唱响改革主旋律、激发改革正能量,把政策解读与实践感悟、正面引导与解疑释惑结合起来,大讲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极端重要性与历史必然性,大讲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有利条件与美好愿景,不断增强官兵投身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为改革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二要服从改革大局不含糊。要从政治和大局出发,把拥护支持改革作为高举旗帜最直接的检验、作为听党指挥最实际的行动、作为与党同心最现实的要求,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和进退去留。特别是改革决策部署一旦定下来,必须坚决听令而行、不折不扣落实,决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讲价钱、摆困难、提条件。三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懈怠。国防和军队改革面临不少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要求我们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去破解。要牢牢把握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放大胆子与放稳步子相统一、实践探索与制度跟进相衔接,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强军活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部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标志,是强大军队的重要标准。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环,内在要求依法治军取得大进展。强军必先强法治,兴军务必肃纲纪。依法治军对实现强军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铸牢强军之魂要靠严明的法律法规来保证,聚力强军之要要靠严肃的军规军纪来支撑,夯实强军之基要靠严格的法规约束来养成,只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部队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才能使广大官兵步调一致,共同担当起强军重任。

全面提高部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必须以强军目标为统领,把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根本要求,把服务战斗力、保障打胜仗作为最终目标,把持续正风肃纪作为重要任务,把维护好官兵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落脚点,把依法和从严有机统一起来。一要树立法治信仰。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不断增强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坚决破除“权高于法、言重于法、情大于法”的陋习惯性,使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二要厉行依法办事。贯彻“五个坚持”“三个根本性转变”要求,严格按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管人、管事、管部队,做到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三要严明纪律规矩。全面贯彻“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在落实上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在监督上力避好人主义、实用主义,在惩处上坚持铁面执法、赏罚有据,真正让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四要抓住关键少数。把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尊崇法治中培塑信仰,在学习法律中知晓规矩,在遵守法纪中当好表率,带动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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