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世界共同推动和平事业(2)

中国与世界共同推动和平事业(2)

人权与法制全面建设

国际社会应尊重各类人权的不可分割性,同等重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发展权。各国国情不同,促进和保护人权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国政府均有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一贯积极倡导人权领域国际交流,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增进了解,弥合分歧,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

实现国内和国际两级法治是各国普遍追求的目标。在加强国内法治方面,各国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法治模式,不同法治国家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中国政府将以“建设法治中国”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加强国际法治方面,必须维护联合国宪章权威,严格遵守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公认国际法原则,坚持国际法的统一适用,避免双重标准,并不断完善国际立法,确保国际法得到遵守和执行,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

中国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独立、公正、有效、具有普遍性和补充性管辖权,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促进世界和平和实现司法正义。国际刑事法院工作应秉承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全人类福祉的宗旨,与其他国际机制协调合作,避免干扰有关和平进程。中国希望法院严格遵循补充性原则,切实尊重国家司法主权,依法审慎行使职权,以客观、公正的表现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信任和尊重。

联合国财政是所有会员国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精神,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确定的支付能力原则,认真履行的财政义务,及时、足额、无条件地缴纳联合国会费和维和摊款,确保联合国具有坚实、稳定的财政基础。联合国资源的利用应根据资源与方案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并充分考虑和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合理关切和要求。会员国应进一步加强协调与沟通,在方案协调、财政预算和资源管理方面加强对秘书处的指导。

国际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对实现人类社会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发展是难得的机遇,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也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各国应共同努力,通过沟通加深理解,通过对话增强信任,通过交流推动合作,以集体行动应对威胁和挑战,特别应努力消除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安全根源。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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