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执行关系
如果说遵守法律只是一个基本要求的话,执行法律和法治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更为重要的职责。1982年制定通过的我国宪法,要求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政党,都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执政党最大的任务便是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施行法治。
1997年党召开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五大报告强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这之后,我们党完整地形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三个提法,用“治”、“执”、“行”确立了党与法律之间的执行关系,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要带头执法、依法办事,做执行法律的模范。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执政党“要加强宪法实施”,“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是党执行法律和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贯彻依法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关键在于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才能把依法决策落到实处。《决定》把这样一套依法决策机制概括为七个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只有严格按照这样的程序,才是执行依法决策。
党对法律和法治的执行力强不强,还在于能否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党要把执行法律和法治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执行法律和法治的工作机制。
5.受治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党员、干部,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都处在法治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党不可能也不允许逍遥于法律之外,而要接受法律的管治,形成受治关系。
党要接受法律的管治,首先就要接受党为自己制定的党内法规即党章和各种条例、规章制度的管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内法规 “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党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其次,党还要接受国家法律的管治。党员和干部违法犯法了,也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的惩治。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党和法治之间的内涵实质关系在于,它既是领导制定和修改、完善法律的关系,更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法律的关系。党和法治之间不是冲突、对立的关系,而是具有内在一致的关系。党要按照法治的要求,在处处维护法治和促进法治的同时,还要接受法治的管治。
[1]《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1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0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习近平:《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人民日报》2014年12月4日第1版。
[4]转引自胡鞍钢等著:《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第一章第四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33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8]《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43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9]转引自许祖范:《人民群众是主人党是勤务员——学习张闻天同志关于党群、干群关系的论述》,《党史研究》1990第4期。
[10]《邓小平文集》序言,英国培格曼出版公司1981年版。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2]习近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新京报》2014年03月01日第1版。
[13]《习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人民日报》2014年1月9日第1版。
[14]《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人民日报》2013年2月2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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