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及其前景(2)

深刻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及其前景(2)

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协调推进,协同深化。新常态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能否有效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衡量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开设政务服务大厅,全委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受理。作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大厅的建设运行得到发展改革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转变职能,继续减少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从“单打独斗”向纵横协管的转变。

项目核准制度改革方面,2014年再次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又取消15项、下放23项核准事项,连同前年取消和下放的,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减少了76%;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境外投资项目除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外,一律将核准改为备案。2015年要落实好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确保2015年底前实现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

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2014年制定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指导意见和合同范本。及时推出7大投资工程包和6大消费工程,建立了月度调度制度,加强督促协调。2015年投融资体制要更多地体现“融”,加强预算内资金与政策性金融、债券、基金、保险、投资公司等的融合,更多地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要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创新投融资体制的意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价格改革方面,2014年放开了50项商品或服务价格;将铁路货物运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启动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2015年将再放开一批价格、下放一批定价权限,尽快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若干意见。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共同发展;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通过改革,不断增加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放宽准入领域,鼓励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方面,2015年的重点是制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改革试点办法,选择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领域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市场行为的主导权更多地交给市场主体。围绕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研究制定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意见,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完善宏观调控体制方面,要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政策与规划、计划、消费、投资、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使多重目标、多项改革、多种政策联动协调。2014年底,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意见,下一步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创新宏观调控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多地研究储备一些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

优化经济结构方面,2015年改革的重点是围绕调整需求结构,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围绕改变城乡结构,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落实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试点;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科技体制等改革,出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启动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围绕培育壮大“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新的经济增长极深化相关改革,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布局,打造发展空间新格局,带动区域结构优化。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2015年要推动出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把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积极推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深入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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