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调研报告(3)

依法治县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别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因地制宜,平衡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考核,使法治创建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一是法治县创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重视、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别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因地制宜,平衡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要及时总结,签订目标责任制,对创建得好的单位及个人大力进行表彰。对不负责任、工作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问责追责。同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制作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机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监督,助推法治创建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考核是个指挥棒,没有考核工作就没有激情,成效就不明显。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应用。考核目标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点要突出,机制要完善。县委政府应建立制度分时段考核各乡镇党委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保障、行政服务,政法公正司法,比如政府有无发放不规范文件,政法部门有无错误抓捕、有无错判、有无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案件执行率,有无刑讯逼供、有无超限羁押等。还有法律援助率、人民调解率、学法考试率,平安建设,法制文化建设这些都应列入考核范围。不能做好做孬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要以考促建,变虚为实。杜绝口号喊得响,成效不明显的现象循环出现。

四是整合资源、稳定队伍。将全县法治县创建工作对各乡镇和部门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做到牵头落实,共同推进。党政重视,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齐动,横向发展、纵向延伸。稳定创建队伍,完善保障机制,加大人、财、物投入,尤其要加大财力投入,把法治县创建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用在法治创建刀口上。有效促进法治**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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