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互联网思维思潮化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驱动力 (2)

把互联网思维思潮化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驱动力 (2)

四、要把“以人为本”理念内化为实际执政行为

互联网经济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经济,互联网思维提倡人文主义精神,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互联网思维,强调 “民主”、“开放”、“参与”,强调“我思献人人、人人助我思”。领导干部要秉持以科学发展为引领,把以人为本的口号真正落实在执政的每一个环节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内化为实际行动上。要做到以下几个升华:一是由单纯重视货币资本的意识向重视人力资本的意识升华,从以物为中轴中心回到以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中轴中心。二是由追求“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冲动的动机向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感公益心等升华,使政绩建立在一种更高的道德层面之上。三是由片面追求对大自然的索取和征服向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回归升华,坚持科学技术与人文伦理精神有机统一意识。四是由集权管理向科学、尊重民意、扩大民主参与增量升华,从权力官僚至上的管制思想,向法治德治并举的科学善治的思维模式转变,以达到政府治理向善治迈进。五是由简单以GDP论英雄的绩效考评模式向着重塑造公信力及政府治理质量、市场治理质量、社会治理质量等方面升华。

五、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强调法治的力量,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法治的力量必须与互联网相融合才能发挥出极致的效果。这涉及到一系列的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制度和程序,不但包括规范行政行为,还包括规范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互联网思维也是讲究互联网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要运用法治的思维与互联的网思维协同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能力,要坚持把“法律至上”作为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坚持用法律来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例外,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把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纳入常态化法治轨道。

(作者单位: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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