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5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在伊斯兰堡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5年4月20日,伊斯兰堡)

一、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统马姆努恩·侯赛因和总理穆罕默德·纳瓦兹·谢里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对巴基斯坦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了侯赛因总统、谢里夫总理以及巴基斯坦议会、军队和政党领导人,同巴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

二、两国领导人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关系发展历程和近年来取得的积极进展,强调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地区形势下,中巴关系具有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一致同意将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化中巴命运共同体内涵,致力于中巴世代友好。

三、中方重申,始终把中巴关系置于外交优先方向,感谢巴方在涉及中方核心利益问题上一贯给予坚定支持,将继续坚定支持巴基斯坦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中方赞赏巴基斯坦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同邻国之间问题的努力。中巴友谊与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于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

四、巴方表示,对华友好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的基石。巴方将毫不动摇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五、双方同意继续保持高层密切交往,为双边关系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引领作用。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战略沟通与协作,维护两国共同利益。

六、双方高度评价将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重大项目所取得的进展。巴方欢迎中方设立丝路基金并将该基金用于中巴经济走廊相关项目。巴方将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丝路基金宣布入股三峡南亚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等机构联合开发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这是丝路基金成立后的首个投资项目。丝路基金愿积极扩展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其他项目投融资机会,为“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助推作用。双方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区域合作和南南合作的新模式,将为实现亚洲整体振兴和各国共同繁荣带来新机遇。

七、双方对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强调走廊规划发展将覆盖巴全国各地区,造福巴全体人民,促进中巴两国及本地区各国共同发展繁荣。双方同意,以中巴经济走廊为引领,以瓜达尔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合作为重点,形成“1+4”经济合作布局。双方欢迎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第四次会议成功举行,同意尽快完成《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双方将积极推进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二期(塔科特至哈维连段)、瓜达尔港东湾快速路、新国际机场、卡拉奇至拉合尔高速公路(木尔坦至苏库尔段)、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海尔-鲁巴经济区、中巴跨境光缆、在巴实行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等重点合作项目及一批基础设施和能源电力项目。

八、巴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慷慨帮助。中方表示将继续支持巴基斯坦发展经济的努力,愿为联邦直辖部落区重建和相关民生项目提供援助,并为巴方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物资援助。

九、双方对双边贸易额不断增长并突破150亿美元感到满意,同意将继续努力力争在三年内将双边贸易额提升至200亿美元。双方同意采取适当方式缓解贸易不平衡状况。双方决定加快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愿在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项下扩大银行业相互开放。巴方欢迎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双方同意将加快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进程,促进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十、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海上合作,切实用好中巴海上合作对话机制,就海上问题加强政策对话和战略沟通,在维护航行安全、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开展海洋科研、保护环境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双方同意两国在巴基斯坦建设联合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方将于2015年为南亚国家举办海洋科技研讨班,巴方表示将积极参与。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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