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社会制度基础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

生态文明的社会制度基础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

(原标题:生态文明的社会制度基础探析)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号召全国人民“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当前,伴随着生态系统及其平衡运行相关的各种问题日益尖锐,探讨生态文明之形而上的问题越来越多,也有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制度问题,但大都没有从根本上面对催生生态文明的社会制度问题。这里说的社会制度是与社会形态相对应的制度范畴,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观层面的体制或微观层面的机制。实际上,根本制度才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不过是其具体表现或实现形式和途径而已。只在体制和机制上做文章,虽可以对遏制生态危机的恶化起到扬汤止沸的作用,却无法发挥釜底抽薪的功能。化解生态危机、构建生态文明,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而治本之策正在于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本文就试图探讨生态文明的社会制度基础,以引起学术界更加深入的研究,也希望以此推动建设真正的生态文明,实现人类真正的永续存在和发展。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特征与方法论

(一)生态文明的多种内涵

对于生态文明内涵的界定,理论界存在一些争论。主要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其一,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角度来考虑生态文明的内涵,北京大学徐春副教授认为,生态文明是继前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又发展起来的文明,它把人类与自然环境共同发展放在首位,维护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其二,从人类的需求角度来考虑生态文明的内涵,认为生态文明是一个新型文明形态,人类除需要物质、精神、政治之外,还需要处理好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郭学军教授在《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理论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将生态文明狭义上理解为“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其三,从生态文明所涉及的客体之间的关系来理解生态文明的内涵,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综合,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价值的文化伦理形态;其四,从生态文明包含的因素来解读生态文明,中共日照市委党校徐向周认为,“生态文明的内涵主要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制度文明和生态行为文明三个方面”。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指出,生态文明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行为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环境文明和生态人居五个方面。

笔者认为,以上几种内涵界定都是从某一特定的角度来阐述生态文明,都不能从全局上精准地涵盖生态文明的深刻内涵。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理论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可见,生态文明是人类历经了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新型的人类文明形态。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1]一般而言,生态文明包含三个相互区别而又联系的层面:其一,物质生产层面,主要包括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产业等,核心是维护生态农业这一基础产业,以维持“自然——社会——经济”这一大的社会生态系统的平衡;其二,社会制度层面,即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社会形态。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私有制对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至关重要。历史发展不断证明,基于私有制必然带来的“公地悲剧”,生态文明一定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否则这个文明就不能成体系地建立并发挥实际的效用;其三,思想观念层面,其核心要素是生态化了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当然生态文明还包括其他更丰富的内容,其中,笔者认为最有决定意义的依然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制度层面。

(二)生态文明的系统性、整体性、渗透性、辐射性特征

学术界对于生态文明特征的论述有很多,这里不多赘述,只从内外两个层次和现实生活实践中生态危机的影响来分析生态文明的系统性、整体性、渗透性和辐射性特征。笔者认为,从内部讲,生态文明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是指生态文明内部包含三个层面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各个要素彼此独立形成子系统,子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都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关联。系统中的每一个组成要素对于整个系统来说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都担负着明确的任务并表现出整体特性。从外部讲,生态文明并不是独立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等之外的另一种无关的文明形态,相反,它实际上是作为具有辐射性和渗透性的文明因素而发挥作用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以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为显著特征的生态危机,我们的物质(经济)、政治、文化乃至社会私人和公共领域,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其一,生态危机直接危害着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对我们社会经济的性质、结构、目标以及增长或发展模式提出严峻挑战;其二,生态危机还作为公共政治事件影响到各国乃至国内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秩序,并威胁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其三,生态危机在思想观念方面引起人们对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拜物主义、占有主义、享乐主义、奢靡浪费等“欲望主义”价值观的怀疑和反思;其四,在社会的私人和公共生活领域,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人与国家之间,也会因为物质利害关系而陷入剑拔弩张的冲突境地,社会不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必然导致人与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紧张。

所有这些都说明:生态文明绝不是孤立的、抽象的意象性的文明观念,而是必须落到实处的实实在在的文明形态,必须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其他文明要素构成密切联系的整体,否则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具有这样的整体性、系统性,是一种全新类型的文明,它辐射和渗透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之中,是生态化了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及其综合统一体。

(三)生态文明遵循整体主义世界观和系统综合方法论

生态文明既然具有如此的整体性,那么其建设路径就必然要遵循符合其整体性特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便是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系统综合方法论。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在否定和超越传统的原子主义世界观和分析还原方法论基础上产生的,是近代分析科学发展到系统科学和复杂性科学阶段的必然产物。

整体主义世界观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使得整个世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科学实验和逻辑推理基础上建构起的整体主义的自然观和社会观,在方法论上表现为系统分析方法和系统综合方法的辩证统一。与之相应的整合建构性技术,应用到人与自然关系领域,必然导致人与自然浑然一体、共生共存。应用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了系统整体的社会观(社会有机体理论)、社会主义的方法论以及公有制的社会技术体系。在此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制度主体是现实的社会性的个人,追求的是社会利益,并在此前提下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在这种制度中,个人利益的实现以总体上增进社会利益为前提,在社会利益增进的同时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和社会在现实的发展中获得了内在的统一,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人向自己的社会本质的复归”。显然,这样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必然的了。所以,我们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应该坚持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系统综合的方法论,坚持社会有机体的社会历史观和社会主义的方法论,建立符合社会历史和人性实际的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

从现实发展来看,在自然科学领域,整体主义世界观和系统综合方法论表现得更为充分,而在社会历史和人文领域,在现实的社会历史实践中遭遇到愈益复杂的传统阻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落实。实际上,整体主义世界观和系统综合方法论本质上根源于马克思主义彻底唯物的世界观和历史的、实践的辩证法,生态文明的大问题如此严峻地摆在人类面前,这种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天然一致性的整体主义世界观和系统综合方法论,理应得到充分的理解、尊重和实践应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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