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面临的挑战(2)

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面临的挑战(2)

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贫困县考核机制的特殊性,使其改革面临着十分艰巨的困难和挑战。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处理好以下三个重大关系。

贫困县短期减贫和长期发展目标的关系。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主要是通过调整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来更好地引导和促进贫困县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贫困县的发展条件和所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选择好贫困县的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举措。但是,在可用资源和发展条件确定的条件下,贫困县的短期减贫目标与长期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之间存在较大的冲突。如果考核制度安排,不充分认识和积极应对两者之间的不协调,贫困县考核制度所形成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也有可能演变为牺牲贫困县的长期发展能力和机会来换取短期的正向考核结果,这是贫困县考核制度设计必须直面和合理处理好的一大难题。

贫困县内贫困人群与非贫困人群利益的关系。在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面临的第一大难题是,考核如何兼顾贫困县内贫困人群与非贫困人群的利益和发展诉求。从1994年以来,我国贫困县(包括重点县和片区县)的确定,主要考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和人均财力等因素。按照这样的标准选择的贫困县,总体上属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但是,平均来说,即使在贫困县内贫困人口所占比例也不高,2012年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占贫困县农村总人口的24.4%。如果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将减少贫困人口的权重定得过高,导致贫困县内的非贫困人口的利益和发展诉求被遗弃或轻视,既不利于贫困的有效缓解、不利于贫困县内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的团结,最终也将对贫困县的健康持续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考核的关系。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难题是:如何使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考核结果具有可比性。在我国现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和晋升体制下,绩效考核结果是领导干部在地区间流动和晋升的一个重要依据。此前以GDP为中心的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结果,虽然如前所述对于发展条件处于不利地位的贫困地区同样是不公平的,但至少在表面上是可比的。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应根据贫困县的发展条件和所承担的发展任务,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立不同于其他地区的考核指标及其权重。为了避免考核制度和方法的差异阻碍干部的正常流动和晋升,贫困县考核结果与非贫困县的考核结果必须具有可比性,保证同样的努力在贫困县和非贫困县不同的考核制度下具有相同的考核结果,这对设计贫困县考核指标和权重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