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外宣工作要点

司法局外宣工作要点

核心提示:围绕2015年重点工作,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深入实施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才、制度、效能、廉正四项建设等为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

2015年,我县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司法行政促发展创稳定惠民生”工作主题,积极服务法治建设,努力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宣传重点工作新举措、新成效

(一)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依法治县战略为主要内容,在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建设专版以及工作动态等栏目,在省、州、县媒体和公众信息网大力宣传我县开展“六五”普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二)围绕2015年重点工作,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深入实施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才、制度、效能、廉正四项建设等为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

(三)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建党建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安排,加强与县级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相关新闻宣传。

(四)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力度,年内要重点推出1个以上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进行宣传,以点带面激发全系统创先争优的热情。

二、加强协调,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水平

(一)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完善对外宣传机制。突出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重点加强向日报、州电视台、新闻网、省司法厅网站、州司法局网站等新闻媒体投稿力度,积极组织一批有观点、有深度、有影响的重点宣传报道,提升宣传层次和影响。二是完善内部外宣工作通报机制。每月以局务会形式,研究制定月度宣传计划,通报宣传工作情况,同时对近期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预判,做好超前策划。各股、室、所报送和刊登的宣传稿件要及时送办公室登记备查,凡未登记的均不作统计。三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对社会舆论反映涉及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焦点、热点问题,各股、室、所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敏感性,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研究应对口径和应对方式,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

(二)强化舆论引导。一是积极开辟新媒体阵地,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广泛通过公众信息网、县局网站、官方微博、qq群、手机微信等开展新闻宣传。二是搞好网络评论。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规模,充分发挥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发表网络评论,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加强与重要网站的沟通协作。

(三)提升宣传效能。一是加强宣传策划。结合年度宣传工作部署和月度宣传计划,每月研究策划1-2个重点宣传项目。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活动开展,要同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声音、事后有跟踪。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各股、室、所要落实专人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舆情动态信息,做到“每事有掌握、每月有报告”,对涉及敏感、负面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三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勇于创新”的总体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使宣传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一)落实“三项制度”,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落实新闻宣传责任制。将外宣工作与各股(室、所)及个人目标绩效和年度考核挂钩。办公室负责宣传牵头工作,各股、室、所负责人是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股、室、所新闻宣传工作,要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年内,各股、室、所在新闻网刊稿不少于5篇,州司法局网站上刊稿不少于2篇,县局网站上刊稿不少于10篇;局机关各股室共同在日报刊稿不少于5篇。二是落实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措施,对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积极鼓励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协调配合制度,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和“早准备、早处理”工作原则,各股、室、所要落实专人加强对新闻线索的处理,确保不耽误、不遗漏。要加强沟通交流,对稿件中的用词、数据等要相互征求意见,确保新闻稿件的准确性。

(二)新闻稿件撰写和报送要求。一是各股、室、所在撰写新闻宣稿件时,要把握好李春兰局长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讲政治、严保密、重实事、强文字”的四个原则,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严把保密审查关,宣传报道必须有事实依据,要做到文字精炼,言之有物、有理、有情,坚决杜绝错别字、病句等错误出现,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凡涉及案件的报道,不过度描述案件本身情节,着重宣传在调处案件过程中,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做法和精神风采,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三是严格新闻稿件报送程序。局机关各股室撰写新闻稿件后,要经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稿;司法所撰写的稿件由司法所所长审查,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发稿;各股、室、所撰写的重要稿件要经局长审查同意后方可发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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