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不应只是眼下高度同质化的“疯狂面膜”产业的代名词。事实上,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然而,央视最近曝光的微信朋友圈热销面膜中,有些产品检测出激素最高超标6000倍,且这已经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在“疯狂面膜”乱象背后,至少有三重问题值得重视:其一,产品质量风险与消费权益风险。朋友圈卖面膜主要靠“杀熟”,如果真要去维权,举证难不说,人际成本也“高不可攀”;其二,传销在微信平台死灰复燃的风险。一个个“霸道总代”背后,是“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的可疑模式,因此有网络段子说,面膜神器其实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其三,劣币驱逐良币,透支市场信用与规则。不久前,微博名人“留几手”在网络上揭露了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虚假宣传、售卖“三无”面膜。若市场监管对此类乱象不闻不问,不良资本必然在微商领域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从而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市场领域的丛林法则繁盛之地。
眼下的问题是,明知微商营销已经被有些人玩坏了,监管部门仍以无法可依、管理不对口等理由对乱象放任不管。如今,朋友圈里的“疯狂面膜”已成了击鼓传花的传销式游戏,也许普通人可以碍于情面屏蔽以求清净,但职能部门恐怕不能“视而不见”。新的产业形态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微商不能再这样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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