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型产业。我国有些产业,像白色家电、高铁、造船等,其产品和技术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或接近国际最高水平的地位。领先型产业只有依靠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才能继续保持国际领先地位。自主研发包括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所需基础科研的突破。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可以申请专利,这类活动理当由企业自己进行。但是,基础科研投入大、风险高,属于社会公共知识,企业没有从事基础科研的积极性。美国的大多数产业属于领先型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所需的基础研究,绝大多数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高校或是由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等政府支持的科研机构来进行,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也以政府的资金支持这方面的基础研究。我国也应采取同样的方式。
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用财政拨款设立科研基金,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协作进行基础科研。政府也可以支持相关行业的企业组成共用技术研发平台,攻关突破共用技术瓶颈。在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取得突破后,政府也可以通过采购,帮助企业较快形成规模化生产。领先型产业需要到世界各地建立销售、加工生产、售后服务等网络,也需要政府在人才培训、资金、法律、领事保护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转移型产业。这类产业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另一类是在我国还有比较优势但产能有富余的产业。
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加工业是最典型的第一类产业。到2020年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翻一番”目标,加上人民币升值,我国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会上升到1000美元。这类产业在我国失去比较优势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这种挑战,一部分企业可以升级到品牌、研发、市场渠道管理等高附加值的“微笑曲线”两端;而多数企业只能像上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和80年代以后“亚洲四小龙”的同类企业那样,利用技术、管理、市场渠道的优势,转移到海外工资水平较低的地方去创造“第二春”。
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产业集群所在地的政府可以采取两种因势利导的政策:一是提供设计、营销方面的人才培训和商品展销平台,以及制定优惠政策等,鼓励一部分有能力的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攀升;二是协助加工企业抱团出海,向企业提供信息、海外经营人才培训、资金支持,以及同承接地政府合作设立加工出口工业园区等,帮助企业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和资源优势来提高竞争力。商务、外交等政府部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非基金等金融机构应在投资保护、签证便利和金融上给走出去的企业以必要支持。
第二类转移型产业包括钢筋、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建材行业。这些产业近些年在我国发展很快,机器设备很新,技术相当先进,生产能力是按满足过去高速增长的投资需要形成的。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这些产业出现了不少富余产能。但是,这些产业的产品在非洲、南亚、中亚、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还严重短缺,可以像支持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产业转移那样,支持这些产业中的企业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将产能转移到同我友好、基建投资需求大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投资既能使这些企业摆脱困境,也能帮助相关国家发展,是双赢的选择。
弯道超车型产业。这类新兴产业的特征是人力资本需求高、研发周期短,例如信息、通讯产业的软件、手机等。在这类产业发展上,我国拥有国内市场巨大、科技人才多、生产加工能力完备、能够迅速把概念变成产品等优势,并出现了华为、中兴、阿里巴巴、腾讯等成功企业。各地政府可以针对这类企业发展的需要,提供孵化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风险投资、制定优惠的人才和税收政策,支持创新型人才创业,利用我国的优势,推动弯道超车型产业发展。
战略型产业。这类产业通常资本非常密集,研发周期长,投入巨大,我国尚不具备比较优势,但其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大飞机、航天、超级计算机产业即属于这种类型。战略型产业有一个特性,即它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需要政府的保护性补贴才能发展起来。过去,政府的保护性补贴主要是通过各种要素的价格扭曲和直接配置实现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素价格的人为扭曲将被消除,今后应通过财政直接拨款来补贴这类企业。在美欧等发达国家,不论国防安全型战略产业属于民营还是国有,都由政府财政直接拨款来支持。对战略型产业的扶持是国家行为,应由中央财政来承担。但是,这类产业落户在哪个地方,就会促进当地配套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所以,各地政府可以鼓励支持配套产业发展,并改善基础设施、子女教育、生活环境等条件,争取战略型产业落户当地,以实现战略型产业发展和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双赢。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各种产业的特性,发挥好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两只手”的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即使在相对不利的国际环境下,我国经济也能保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前后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迈出决定性的一步。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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