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禁用剧毒农药(4)

为何禁用剧毒农药(4)

【启示与思考】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经抛出一组数字: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千万不要忽视农药残留的危害。农药残留在人体内,对健康造成了危害;残留在土壤和水体中,对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如果我们一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自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又放纵农药残留的存在,岂不是在往反方向做无用功?从这里可以看出,蔬菜瓜果禁用剧毒农药,这是一种必要的限制,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调整。

其实,这对农业生产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买菜经”,其中一个就是买菜要买带虫眼的菜。特别是买叶菜,如果没有虫眼,品相越好越不能买。原因是如果菜被虫子咬过了,说明农药用得少;反之,没有虫眼,把虫子都毒死了,说明农药用得多。曾经的害虫,一不小心“废物利用”成了农药残留的标尺,这个冷笑话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在市场上,农药残留问题比较严重,人们十分关切。

消费行为是受消费心理驱使的。不要忽视这种消费心理的变化,特别是对农药残留的恐惧。随着更多的人重视农药残留,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后人们进农贸市场,很可能左手拿秤,防止短斤少两;右手拿试管,防止农药残留。而且,现在监管层对农药残留也越来越重视。农业部在2012年曾经公布一项数据,我国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较之2012年之前有大幅度增加。这也意味着,农产品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农药残留,将越来越没有市场,也很难进入市场。

由此说来,瓜果蔬菜禁用剧毒农药,是限制也是保护。当然“好事”要想办好,注定是“好事多磨”。“禁止”蔬菜瓜果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绝不仅是“立法”这么简单。事实上,什么样的农药禁用在什么范围的作物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等十部委《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农农发[2010]2号)中有关使用农药的“标准”规定早已有之。以山西某县的一份“红头文件”为例,在蔬菜瓜果上禁止销售和使用的明确规定有“六六六”等36种,限制使用的农药名称为19种,并且当地政府推荐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8种。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在农药使用上,本质上是“有令不行”而不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在农药生产者和广大农户的旧习惯不改变,执法者思维不改变的情况下,再高规格的法律仍有“执行难”之虞。广大农药生产厂家、经营者等利益群体,在逐利之下仍会想方设法投机钻营,在辐射无数乡村、街镇的农药销售点的规范,仍将面临监管难、查处难的现实。

我国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使用各类农药的数量极为庞大,要想“精确”到“亩”、精确到作物“品种”,禁止某些农药用到蔬菜瓜果上,将是一个极为浩大的工程,不可能是短期解决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对食品安全法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列入条款,对落实效果不宜高估,国家有关方面和各级各地执法部门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并且尽快辅助以配套性制度举措,真正让“价廉物美又无毒、低毒”的替代性农药产品早日进入市场,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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