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

灾后重建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基于自然地理单元进行重建分区、基于行政单元(县域、乡镇、村域三级)进行发展路径与导向评估,不仅注重“防灾避险”在评价中的决定作用,而且注重“精细评价”在整个评价中的基础作用,还注重“资源环境与人口经济相均衡”的导向作用。具体包括以下评价步骤:(1)以地质灾害为主控因子、以水土条件、生态环境、工程和水文地质为重要因子,以产业经济、城镇发展、基础设施为辅助因子,从地质条件及灾害危险性、自然地理条件、人口与经济基础三个维度构筑基础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项评价;(2)基于分项评价结果,确定重建功能区边界与范围,并结合灾区遥感监测与灾损评估结果,测算区域人口容量;(3)从旅游开发适宜性、工业布局导向、农业地域类型入手,分项灾区经济发展基础与资源禀赋,进行产业发展导向评价;(4)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灾害避让区、生态保护区、农业发展区、人口集聚区等四类重建分区方案,明确发展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开发管制原则;(5)根据不同评价环节形成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特征分析结论,因地制宜地编制灾区恢复重建政策建议与实施导则,保障灾后国土空间开发与利用科学有序地开展,促进灾区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优化。

在继承汶川、玉树、舟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理论方法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资源环境条件综合评估技术流程以及灾后应急评估的技术集成方面填补了国内外空白,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适宜程度评价和人口合理容量测算等主要方法及其应用能力方面处于领先水平。主要理论方法创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资源环境条件适宜性理论架构与评价方法。提出区域承载力指标受制于地域功能指向的学术思想,通过功能预估解决承载对象不确定的科学难题。构建资源环境条件适宜程度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单项评价指标的算法、关键参数阈值及综合集成方法,填补了我国在资源环境条件定量化和综合评价的空白。

二是改进了人口合理容量测算途径。通过拓展空间结构、开发强度和空间相互作用综合分析技术体系,研发确定功能地域单元位置、范围和边界的方法。基于评价地域单元的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改进测算人口合理容量方法,显著提升了人口容量测算的合理性与准确程度、丰富了其政策内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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