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作为”现象透析(3)

“官员不作为”现象透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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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类型多样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形成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其主观因素,又有其客观因素;既有上级因素,又有基层因素;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界因素;既有机制体制上的因素,又有思想观念上的因素。有的虽然有其貌似无奈和合理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消极、被动、应付的直接表现。

辽宁省委党校校委委员郝春禄概括了12种“为官不为”现象: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形成“真空”,没有遵循而不为;患上了“反腐恐惧症”,心神不定而不为;把守规矩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因为行为受限而不为;因个人专长和岗位要求不匹配,人岗不适而不为;对新《干部任用条例》误读,政绩观偏差而不为;因已退居“二线”,没有激情而不为;借口前任领导留下“包袱”,没有干事空间而不为;公务员总体薪酬水平低,没有激励措施而不为;个别地方把群众意见绝对化,致使领导干部不敢作为;考核监督制度缺失,没有硬性约束而不为;班子内部不团结,下级干部怕惹麻烦而不为;优秀干部因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身心受到伤害而不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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