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需闯三关

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需闯三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

陕西是全国最早在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合称后进村)推行“第一书记”的省份之一,早在2012年,陕西铜川市为解决后进村发展难题,就开始探索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

2013年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推广铜川市做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陕西部分后进村“第一书记”采访后发现,“第一书记”的工作方式为改变落后村现状确实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不过要取得实实在在的长期效果,“第一书记”还需“闯三关”——掌握实权、保持长期激情、建好新班子,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制度安排。

选派“第一书记”初见成效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陕西调研发现,目前向后进村选派“第一书记”已在陕西省推开,各地做法大致相同,即“调干部、化矛盾、办实事”。由于选派的“第一书记”大都带着资金或项目去后村进,因而短时间内“第一书记”的工作方式确确实实使后进村立竿见影起了变化。

后进村问题不少,表现形式各不相同,老百姓对干部的期待也不一样,陕西各地向后进村选派“第一书记”,第一步就是根据老百姓的需求“调干部”,“一村一策”解决干部的人选问题。

根据陕西省宝鸡市委的调查显示,后进村党组织中最突出的问题有三类,其中37%的村党组织是班子不团结、工作缺乏动力,14%是村党组织无力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31%是村党组织领导发展当地经济的能力不足。

宝鸡市委组织部对此“量身定做”选调干部,对于班子不团结、工作缺乏动力的,就选派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领导担村支部“第一书记”;对矛盾纠纷多的村子选调政法、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同志任职“第一书记”;对经济发展滞后的村就选派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同志任职。

在选调干部后,“第一书记”首先是要看这个村子有没有矛盾纠纷,对于群众意见大、上访频繁的村子,要尽快下大力气“化矛盾”,维护好农村稳定的大局。然后,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为群众“办实事”。

为使“第一书记”起到实质性作用,陕西省一方面给“第一书记”以压力,各地都规定了“第一书记”每月驻村的时间,要求“第一书记”真正沉到村子里。如商洛市镇安县规定,“第一书记”必须每月驻村10天以上。另一方面,各地都给“第一书记”一定的资金或项目,帮助“第一书记”到后进村后站住脚、办好事。如耀州区规定,区财政为每名“第一书记”一次性安排扶持资金5万元,同时整合项目资金,每年对每个后进村投入一定的项目资金进行支持。

“调干部、化矛盾、办实事”,陕西省向后进村选派“第一书记”的做法在很多后进村立竿见影地起到了作用,不少后进村现在已重新焕发活力,老百姓也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好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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