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自由是自由的异化。资本主义自由观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个人自由,它具有优先地位。个人利益即目的,是基本价值尺度,社会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而存在。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在现实性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的命运本质上都与他人的命运休戚相关。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孤立的、自我封闭的个体之间的自由,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相分离的基础上,异化是人们普遍的命运,就连资本家也成为资本的人格化表现。从这个角度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同样是不自由的,不同的只是不自由的程度和表现形式罢了。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自由,不单是某个阶层或阶级的自由,而是全体人的自由;不单是某个国家或民族范围内的自由,而是全世界的自由、真正的自由。
社会主义自由观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自由观是对资本主义自由观的扬弃,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
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并非人先天固有,也不会独立于人之外而永恒存在。人类历史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过程,这决定了人的自由也是具体的、历史的。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为此必须坚持具体性、历史性有机统一,用发展眼光、动态思维把握社会主义自由观。自由的实现既要关照现实,从我国国情、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现实情况出发,又要审时度势,不断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创造自由实现的良好条件。
社会主义自由是形式自由和实质自由的有机统一。形式自由和实质自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自由的完整内涵。形式自由强调自由的实现程序和途径,实质自由强调自由的实质性内容。无论自由的实现形式多么健全,但离开实质性内容就没有落脚点。同样,离开自由的有效实现形式,就算自由的内容再丰富,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因此,形式自由与实质自由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自由观坚持形式自由和实质自由的有机统一,将实现人的实质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最终目的。基于这一认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党和国家不断明确自由的科学内涵、拓宽自由的实现路径,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形式自由和实质自由。
社会主义自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有机统一。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个体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互为前提和条件,认为个人的自由不受任何约束、可以脱离社会和集体的自由而存在,这对于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是极其有害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自由被无限放大,事实上这种自由反映的只是少数人的个人自由。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得绝大多数人成为自由的真正主体,社会的自由为每一个人自由的实现搭建了良好平台。当个人自由不断发展进而与社会自由达到有机统一时,个人自由才能聚合成为社会前进的动力。诚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还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够高的限制,但社会主义始终坚持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促进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自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自由的实现与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不可分割的四大价值范畴。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对自由的实现尤为重要。人们只有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下,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自由空间,才能获得现实的自由。对自由进行抽象化和绝对化的理解,把自由视为不受法律约束的为所欲为,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空洞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