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四个全面”持续提升反贪工作水平(2)

着眼“四个全面”持续提升反贪工作水平(2)

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转变反贪工作方式方法 

反贪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要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新要求,转变案件线索管理方式。适应新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的需要,要健全线索管理“五项机制”:健全线索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举报中心沟通联系,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等制度。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既要重视传统渠道,如群众举报、街谈巷议等,还要重视新兴媒体,如微信、微博、微视和网络等关注的信息。健全线索管理机制,建立案件线索库,对线索实行集中动态管理,实行网上录入、流转和监督,严格流程、强化保密,提高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线索分析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初查,有效运用线索科学评估系统,不断提高线索利用率。健全线索处理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线索处理情况,加强对初查后拟不立案的审核监督,防止线索流失或者选择性执法。 

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转变侦查取证工作方式。转变侦查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信息化依托、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新模式。转变侦查取证方式,加大信息引导侦查力度,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提高侦查取证质量。转变证据审查方式,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适时邀请侦监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 

落实案件集中管理新要求,转变案件管理工作方式。落实最高检案件集中管理改革的要求,一是转变案件管理观念,理解支持案管部门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管理监督,密切配合、做好衔接。二是明晰案管职责分工,反贪部门管理侧重实体办理环节,集中管理突出诉讼程序流转,部门管理要服从于集中管理。三是实行科学化管理,在运用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案件的前提下,继续发挥反贪案件动态管理系统的作用,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四是通过案管促进工作,通过日常案件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五是服务领导决策,善于运用报表,研究业务动态,增强反贪业务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反贪工作规范程度 

检察机关必须规范司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反贪工作规范化建设。 

落实制度要“严”。抓制度落实是检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最高检和各地省级检察院制定出台多项司法解释和规定,对办案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基本上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干警对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通过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办案工作规范。 

督促检查要“勤”。针对司法规范化口头上强调得多、实际督促检查得少以致效果欠佳的情况,要在督促检查上下功夫。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发现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结合日常指导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重点发现制约工作的疑难问题。结合检务督查工作,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重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检查监督,倒逼司法规范。 

执法问责要“硬”。健全问责机制,加大追责力度,对由于不规范办案导致问题发生,甚至出现错案的,一律实行倒查责任追究。凡是领导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违规违法办案的,对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律先停职,配合调查;构成违纪的,一律追究违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有刑讯逼供的,从重处理。对发生重大违规办案行为,包庇纵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因不规范办案导致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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