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需要尊重律师执业权利(2)

公正司法需要尊重律师执业权利(2)

司法公正,必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民众判断司法是否公正,既看司法活动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合法,也要看司法者行为是否文明,而如何对待律师,影响着民众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司法者行为文明化的感受。所以司法者,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合法、理性、文明、友善地对待律师,强化诉讼中律师的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律师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这方面工作出色的司法者应该再接再厉,继续提升水平和质量;工作尚有缺陷的司法者,应该兴利除弊,大力改进自己的工作。 

司法者应该与律师联手构筑法治大厦,共同完成正确适用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正的任务。司法者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摒弃陈旧意识,学习和强化法治思维:从理论上明确认知律师制度和律师执业活动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意义;理解司法者与律师都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同属于国家的法律共同体,应该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的道理;认识到出现让律师难以保持职业尊严,不能行使合法权利的社会生态和司法环境,既是法治建设的败笔,也是司法者的耻辱的常识。具有司法为民情怀和公正司法追求的司法者,须努力使理论与实践、理性与情感相融合,真正接受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律师挑错对公正司法有益有利的事实,尊重和善待律师,维护律师的权利,理智地培养在律师挑错的情况下办案的履职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养成欢迎律师挑错的自觉情感。 

为了促进司法者和律师,基于追求法治敬畏法律维护人权的共同价值观,而共建新型关系的努力,有必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和机制。例如,严格实施谁办案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倒逼司法者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行业管理水平,以提升律师执业和自律能力等等。制度和机制建设任重道远,对此,司法者与律师需共同努力,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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