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改革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让改革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事件介绍】

中办印发规定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管理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管理规定》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此外,《管理规定》还就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做出规定。

《管理规定》要求,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从业纪律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改革要打造“一潭活水”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终于出台。“千呼万唤始出来”确实让人耳目一新,接地气、符实际、有活力、近人心,点赞之声不绝于耳。其中,“一潭活水”聘任方式更是充分吸引了社会焦点。

“实行任期制,打破‘铁交椅’,推进能上能下”乍听之下仿佛不切实际,与老百姓心中所想的“铁饭碗”有很大出入。“能上”可以理解,但是“能下”却从何说起?没有触犯法律、没去损害权益,又怎么可能会让一名领导干部“下”呢?然而,令人振奋的是此次《管理规定》中指出要让为官为不为者有压力,使领导人员队伍有活力,构建一个灵活的用人机制。

汇聚天下之英才,才能发展创新驱动力突出行业发展优势,为行业发展起到启明灯式的导向作用。事业单位亦如此,也需要本行业、本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担任领导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彰显价值。因此,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最大限度的传导压力、激发活力,实现人才的高效流动,不能因“编制”和“铁饭碗”的旧思想而导致贪图安逸、为官不为、办事能力低效率差的现象存在。出狠药方能治顽疾,任期制和任期目标其实是给领导人员带上了一个“紧箍咒”,既要自觉又严守他律,严格落实责任,防止任期制的作用大打折扣,甚至是昙花一现,最终成为摆设。

事业单位此次改革中的任期制是一大亮点,干好了能成大事、奏奇效,真正实现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转折。然,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必须要理清社会转型时期的形势特点,切记轻心大意、鼠目寸光、不重实践、光说不做等消极作为。要有方向,有信心,更要有行动、敢作为。真正做到定大规矩、走正确路,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将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为打造事业单位积极灵活的用人体制献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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