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基本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围绕这一基本定性,深刻阐明了两点:一是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其重要性。首先是对于党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决定性意义;其次是对于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前途命运的决定性意义,如果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二是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的内在联系。协商的过程是整合利益的过程,通过在不同层次上广泛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然把协商民主作为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所有这一切落实到政治领域,就是广泛实行协商民主。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从而使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围绕这一战略任务,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长远发展作出了战略性的设计。
如何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实实在在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三点:一是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重要原则。二是坚持使协商成果真正有用的制度保障。三是坚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的发展方向。如何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全方位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三点:一是拓宽协商渠道;二是丰富协商类型;三是建立健全协商方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是由若干协商渠道所构成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理论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归纳出7个主要协商渠道,分别是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意见》又将7个协商渠道区分为三类情况或者说“三个梯队”:第一类是继续重点加强的,有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第二类是要积极开展的,有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第三类是需要逐步探索的,有社会组织协商。这样的区分既照顾到了全面,又突出了重点。
着眼于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意见》根据各协商渠道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规定了各自的协商内容和方式,明确了协商工作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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