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酒驾撞坏门,权力好霸道(2)

人大代表酒驾撞坏门,权力好霸道(2)

人大代表酒驾撞坏门,怎配代表人民?

人大代表选自人民,代表的是选民的意志,其中也赋予了选民对他们的信任。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法律,但是,这位人大代表醉驾撞坏车库已是不对,拒绝酒精测试,还咬伤了民警,如此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更是令人瞠目,是特权意识使然?还是醉后本能?我们不得而知,但事实很清楚,身份也已经查明,处罚决定也已经作出。人大代表再次因为这位暴力抗法的涉事人员饱受舆论的炙烤,笔者也不禁要问,酒驾撞坏门外加咬伤警察的人大代表怎配代表人民,又如何能够妥当正确地行使自身的职责呢?

现如今,人大代表多数是官员和商人,部分甚至自认为有了人大代表的光环便可以特立独行起来。但是褪去这些光环,人大代表这一身份本身与普通公民并无太大差别。其特殊之处只是因为他代表了选民的意志,有义务替选民发声,因而有了两个特殊的权利,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然而这绝非横行霸道的特权,只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代表能够及时发表意见建议,而非用来对抗执法。反而应该更加注意自身的言行,深入群众、实际去倾听百姓的呼声,发现民生问题,真正提出一些有效的建议,而不是有恃无恐地用莫须有的权力进行撒野。

这位涉事人大代表虽然没有像之前那些用权力撒野者一样口吐狂言,却用咬人的行径无声的证明了他有权任性的本质。事已至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对于这位言行有恙、恣意妄为的人大代表亟需免职,同时也要及时将那些善于、用于、乐于表达民意、倾听民声的好代表选出来,真正为百姓说话,行使好手中的职权,莫让人大代表恣意撒野的戏码再度上演。

人大代表酒驾撞坏门,戾气何来?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个体。在人们的印象中,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优秀人物,更是执行法律、尊重法律的典范。可是,近日,江苏省南通某区人大代表唐某竟酒驾撞坏门,拒绝吹气检查还咬伤警察。对此,笔者想问,人大代表酒驾撞坏门,戾气何来?

唐某的个人素质是此案发生的重大因素。据介绍,唐某拒绝监测酒精浓度,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将民警右臂咬伤,并将民警警服撕坏。从酒驾到暴力抗法,面对犯下的错误,唐某有失人大代表的身份,其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此外,人大代表的身份使唐某戾气冲天。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是指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唐某自恃人大代表身份,无视酒后不能驾车的规定,又暴力抗法,如此种种岂能因其人大代表身份就破坏了社会规矩?

人大代表不是违法“挡箭牌”。为避免唐某案的再次发生,一要完善相应法律制度,人大代表应与普通公民一样,在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二要提高人大代表准入“门槛”,使所选举出的代表能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知识文化素质和履职能力,让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三要营造依法治国的官场风气,只有讲党性、重法治,才能以浩然正气重塑人大代表灵魂。

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一言一行该谨言慎行,莫让不文明举动、违法乱纪行为损害了人大代表形象。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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