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2)

社会价值取向是“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正确的价值取向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社会价值取向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状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昭示着我国社会进步的价值取向。自由,就是摆脱限制和奴役,由人自己选择、决定自己的命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的自由,是高度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自由,是一种“实质的自由”,是大多数人的自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自由。平等,就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关涉人的尊严和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的平等,主要指公民在谋求自由全面发展过程中应有的机会平等、权利平等、结果平等,其核心和要害是社会要真正把每个人在每个方面的平等落到实处。公正,就是公平正义,是文明社会在根本政治制度方面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的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生要求,是按照客观的真理和标准对待每一个人、处理每一件事,是涉及每一个公民的普遍公正,必须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的法治,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努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社会普遍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一切言行。这些价值取向,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中国梦”的价值理念,代表了中国人民对美好社会的向往,是中华民族长期探索的理想社会状态。

确立和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取向,就是要求我们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一是要积极营造生动活泼、心情舒畅的自由氛围,创造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条件,确保公民充分享受自由权利,鼓励公民自由奋斗、成长进步。二是要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平等机制和价值引导体系,充分保证每个公民的“底线”平等,使人人享有追求幸福的机会、人生出彩的机会、梦想成真的机会。三是要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尽快建立以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正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应有的利益和实惠,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四是要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靠完备的法律制度管理社会事务,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公民。这些追求正确社会价值取向的要求,必将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从而保障“中国梦”的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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