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政府人力资源配置和建设
权力下放后的监管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公务员队伍。按照国际经验,我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人员都不足,正如财政部长楼继伟说的,“全国公务员中,只有不到6%是中央公务员,而一般国家中,这个比例是30%甚至更多。这个比例说明,大量的事务比如全国性的司法公正、资源的交换,还有环境的保护,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来负责,但目前我们还是让地方政府来做的。我不相信中国在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上能够例外。”与发达国家不一样,中国的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职能,但财力一直不足,尤其是压缩了人头费用,造成地方就业不足。从事服务业的就业人员在城镇就业人口中占比不足1%。我国城镇单位就业结构中,主体是生产性的部门。在实际意义上,基层社会生活、社会体制、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体制、人事体制、就业与公共消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必须把简政放权与政府人事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和城乡差别都非常大的国家,简政放权要考虑各地的不同特点,还要考虑基层公共服务的人力资源配置问题。因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规模并不是由生产输出单位的数量来衡量的,它通常由生产所服务的人口规模来测定”。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人口密度是非常高的,这是中国的国情。西部地区,尤其是四川的藏区,则人口稀少。在中国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就不能一刀切,一定要考虑各地的差异,在这方面加强中央政府的调节能力。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尤其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人员不足不是中央或地方的问题,而是中央和地方都存在人员不足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政府职能,尤其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涉及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加强,不是根据理念,而是根据需求。同样,也不是根据理念设计社会的规模,是根据需要,而评价的标准是绩效,绩效是评判简政放权实效的核心标准,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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