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难而进敢啃硬骨头(2)

知难而进敢啃硬骨头(2)

——来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的调研与思考

司法责任制,让每一起司法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动真碰硬,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亮点。针对以往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领导干预、冤假错案等问题,党中央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的“牛鼻子”,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今年3月1日,司法责任制在海南全面推开。“全省各级法院明确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一般案件不再经过院、庭长的审批,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裁判文书不再由未担任主审法官的院、庭长签发。”海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蔡建新介绍。

让审理者裁判,使法官检察官的主动性得以充分发挥;由裁判者负责,是为了确保司法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放管结合,旨在让法官检察官“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让每一起司法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倒查问责制。这让办案人员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他们在办案时不敢有任何懈怠。

“如今连我们也跟着忙得不可开交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张嵘嵘谈及司法责任制带来的变化,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是查阅案卷,还是庭审会议,法官都主动给我们打电话,听取我们的意见,生怕在案件事实的把握上有一点点疏漏。”

“以前是有人把关的,现在拐杖丢掉了,真不知道怎么走路了。”一些年轻法官心里发虚。各地法院检察院的院长、庭长积极转变角色,充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智囊团”。“我们正在改革审判委员会或者组建专业法官会议,给主审法官拿不准的案件提供参考意见,但是否采纳,主审法官自己决定。”武汉市青山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屈晓波说。

基层法官检察官都流露出这样的担忧:到底哪些情况该承担责任?“是违法办案,还是办案瑕疵?是作风责任,还是程序错误?这些都要区分和细化。”他们普遍认为,在深化改革中,应细化责任追究制度。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鑫建议,下一步应考虑制定法官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豁免制度,非因法定事由不被追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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