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驱动引领 国家高新区发展(2)

以创新驱动引领 国家高新区发展(2)

三、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造点的前沿阵地。因此,国家高新区发展要立足区域产业集群布局现状,坚持“区域集群分布、产业错位发展、企业配套衔接”的基本思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转化,通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力争在原创性、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跟从、技术依赖的格局,使国家高新区真正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

从未来发展路径看,应该按照“龙头企业(产品)——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思路,不断提升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将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进一步向企业集聚,通过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以上游产品带动下游产品,推动产业向国际化、高端化、创新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和产品,提高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还要把园区环境建设与创新型产业集群有机结合起来,以弥补产业发展中的市场空白,增强国家高新区的自身发展动力,从而形成具有区域特色、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发展质量改善和区域协同创新的引领示范区

《实施方案》还提到,通过三类园区的建设和各专项工程的实施,使国家高新区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因此,国家高新区发展定位还要考虑区域间协调、经济社会协调等因素,特别是要着眼于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质量改善和区域协同创新,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寻求新的突破,使国家高新区真正成为发展质量改善和区域协同创新的引领示范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而经济发展质量的改善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发展,要通过产业化的创新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从而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韧性。

与此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区域协同创新,不断形成政策协同、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协同的共同体。具体来说,在政策层面表现为同一区域经济板块下国家高新区与其他特殊经济功能区、国家级新区政策之间的深度融合,消除各地区配套性保护政策壁垒;在产业发展层面表现为以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带动其他产业转型升级,更加细化区域产业分工与功能布局,避免开发区之间的产业雷同和无序竞争;在创新资源层面表现为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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