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新时期中国发展定调谱曲(2)

习近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新时期中国发展定调谱曲(2)

“协调推进”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协调推进”属于整体推进、统领统合推进,就是总揽全局、统率各部、协调各方的推进,既推进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相协调,又推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在推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上,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让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原理发挥更大现实作用。辩证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认识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总开关”。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这既是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揭示治国理政规律的科学论断,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乃至“诀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据的就是这个科学论断,揭示的就是这个客观规律,展示的就是这个“诀窍”,着墨处在于进一步理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更大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法治建设是现代上层建筑建设的集中体现。“法网”健全,法治才能健全,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习近平同志强调:“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要在法治建设上着力建立健全“五大法治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现代国家的一个特征、一个标志。习近平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应该明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幅宏伟蓝图、一个浩大工程,“仍在路上”,不可能“立拍立得”、马到成功。我们不能以西方宪政之法为法,因为那会走向邪路、犯下颠覆性错误;也不能因为有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丧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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