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哲学思维:战略辩证法
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面临的时代性课题,是如何在破解难题、建构秩序、推进中国整体转型升级过程中,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有效破解这一时代性课题,需要确立一种全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这种哲学思维方式,在习近平总书记那里,可简要概括为“战略辩证法。”在中国整体转型升级中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本身首先是一个战略性课题,它涉及到中国未来发展的命运。战略性课题就需要运用战略思维来分析。作为治理世界上超级型大国的我们党的总书记,习近平特别注重以新兴大国的战略思维来思考问题。在中国整体转型升级中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有许多矛盾需要有效解决,有许多关系需要正确处理,有许多难题需要积极破解。要做到这些,就需要确立辩证思维。由此,在治国理政中,就需要运用战略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是一位战略家,在治国理政问题上,他特别注重从战略上进行思考和谋划,如他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三步走战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他又是一个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来处理战略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关系,如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阐述,对“四个全面”之间关系的论述等。战略辩证法,指的是在战略谋划和实践中运用辩证法,或把辩证法运用于战略谋划和实践中,在战略中有辩证法,在辩证法中有战略。战略辩证法实际上要求确立历史辩证法、实践辩证法、创新辩证法、系统辩证法和底线辩证法。战略辩证法要求注重历史思维。它力求把“战略”和“辩证法”置于历史发展过程中进行思考,战略辩证法就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战略辩证法,它既要求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及其本质,又要求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发展规律,还要求有效化解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关系。违背历史思维的战略辩证法是空洞的战略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思想,关于中国道路的思想,以及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的论述,就是基于中国历史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战略上进行辩证思考且辩证处理各种矛盾关系的基础上而提出来的。
战略辩证法既体现战略思维,又体现辩证思维,它力求积极破解战略中的种种矛盾关系。战略思维,就是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关系进行科学谋划的思维方式;它意味着时间维度上的长远考虑,跳出眼前从长远看眼前;空间维度上的全局谋划,跳出局部从全局看局部;系统维度上的整体布局,跳出部分从整体看部分;它致力于解决根本性问题,努力占据发展的制高点,进而具有战略定力。辩证思维,就是注重矛盾分析,抓住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注重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在注重矛盾双方对立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统一,在注重矛盾双方统一的时候不忽视二者的对立;注重全面、联系和发展地看问题;注重透过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哲学基础就是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
战略辩证法要求并体现创新思维。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内在要求推进创新。实现战略目标必须注重创新,它是在创新中逐步实现的,缺乏创新,就无法实现战略目标。战略辩证法要求对事物做全新思考,对结构做全新调整,对活动做全新谋划,进而寻找新思路,打开新局面,开创新境界,提升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具有战略性,它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关键,又具有辩证性,它要求我们必须辩证处理好党、国家、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还具有创新性,他是国家治理模式的一种创新。
战略辩证法要求并体现系统思维。战略是在把握事物的整体及其结构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缺乏对事物整体及其结构的把握,就不会有好的战略思维,也不会有好的战略理论与实践;辩证法内在要求把握事物的整体与部分、结构与功能,要求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否则,就不是辩证思维和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四个全面”,就充分体现了系统思维。战略辩证法也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即要积极主动与有效应对各种挑战、风险和困难。凡属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都要求凡事从坏处准备,积极主动应对,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它意味着要树立问题意识、危机意识、效果意识和边界意识,遇事从容应对,牢牢掌握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三番五次强调的“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所注重的反腐倡廉建设,所注重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所展开的有积极作为的外交,就是注重从坏处准备,积极主动应对,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它既体现战略辩证法,也体现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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