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2)

国家安全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2)

与93年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内容不同,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分七章84条对我们国家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做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其中一些新型领域如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进行资源勘探、科学考察和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也被纳入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范畴,尽管规定得还比较原则,但能够为相关领域工作起到法律支撑作用,真正体现了该部法律从国家安全全局出发,统领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综合性与基础性。该部法律的制定实施,将为我国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奠定重要的基础,并将有利于我国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全面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这次重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有许多概念都是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从而使其成为法律概念,充分体现了该部立法的创新和亮点。除上述特别值得关注一些内容外,对于我国百姓来讲,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注重国家安全的人民性特别值得点赞。这一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都与人民息息相关,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相一致。我国这次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特别提到要维护的是我们国家的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国家安全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核心利益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福祉关系着人民的根本利益,其实,无论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导完整,抑或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利益,也都无一不关系着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换句话说,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除了直白的表述之外,这部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处处都体现着这一宗旨。这从该部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涉及领域的规定中均可以看出。

第二,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次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中多次提到保护人民的利益,包括明确保护海外安全利益。如其第1条立法宗旨明确规定:“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3条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明确表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基本原则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第15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第16条专门规定了人民安全的内容,明确: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我国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特别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我国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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