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3)

国家安全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3)

第三,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发动每一个公民“打人民战争”。既然国家安全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人民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也都应以国家的安全为自己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这次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9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六章对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做了具体规定,义务包括应当遵守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保守秘密、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为国家安全需要提供便利条件、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等;权利包括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等(第80条)。上述这些规定也都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需要提及的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这次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因此造成损失的补偿原则,笔者理解,既是我国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该项国家重点领域立法中的充分体现,对于完善我国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规定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升我国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14条)。要使上述规定特别是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切实得以落实,提高公民、组织的国家安全意识非常重要。而这需要具体的措施予以保障。为此,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不仅确定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还对有关教育形式、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第76条)。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及其权威就在于实施。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这样一部国家安全法;但关键在于实施。要实现中国梦,维护好、保障好我们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让这部新制定的国家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不仅各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严格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我们每一个公民也要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我国的国家安全以我国人民的安全为宗旨,则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作为我国公民——人人有责。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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