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撕名牌”该设立怎样的规则

高校“撕名牌”该设立怎样的规则

近段时间,大学“撕名牌”——校名简称之争,因几起案例连续涌入舆情管道:那边厢四川“川医”的争论还没尘埃落定,这边厢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又掀起“南大”简称之争。

据报道,6月30日,南昌大学通过官网正式发布了《南昌大学章程》,在章程里自我简称“南大”。此举引发部分南京大学师生的不满:毕竟,2014年12月,经教育部核准发布的《南京大学章程》,已规定南京大学简称“南大”。对此争议,教育部方面的表态是:目前教育部对高校章程中关于简称的具体做法还未有详细规定,但希望南昌大学、南京大学能规避引发校名争议的情况出现,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不少媒体在报道该风波时,都用了“‘南大’之争再度引爆”之类标题。说是“再度”,是因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昌大学、南宁大学等,数年前就曾陷入“南大”简称之争的混战。2014年南京大学的“南大”简称经国家教育部核准使用,被认为“南大”名号归其专享,争议已有盖棺定论。没成想,已“熄火”的争论因南昌大学抢“南大”简称重燃。

不少人觉得,这场争论很无聊:反正都是小名,争嫡出庶出有意思吗?它纯属虚荣心作祟;名为白富美的,就一定就白、富、美吗?高校若想通过简称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属于自欺欺人、本末倒置。道理看似没错:简称之争延绵不息,确实跟名校为招生微博掀骂战一样,很Low,但这不意味着,争论就没有价值——至少它应成为催熟某些规则的契机。

要知道,从“华师”、“山大”到“南大”等,简称之争之所以会频频泛起,跟其背后承载的繁复内容有关:学校简称并非简单的名号,更是种异于他者的独有标识和专属认同感,它内蕴了文化底蕴、历史积淀等,比如说起“清华”“北大”,我们脑海中会自动检索起那两大名校。实质上,这种集体认同跟学校美誉度、师资招聘、招生就业、学科专业设置、学术研究、师生情结等之间的脐带,也很难割断。

遗憾的是,国内高校多以所在地的地理区域为开头命名,再加上名称中多带有“财经”“师范”“理工”等,这也为简称撞车埋下伏笔。而今,“川医”“南大”引发强烈的争论声势,仅用“无聊”去囊括失之偏颇,若它能倒逼简称规则的廓清,也是好事一桩。

拿“南大”之争而言,舆论普遍倾向于南昌大学“底气不足”:南京大学早在2001年就抢注了“南大”商标,其“南大”形象也更深入人心,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讲话中,还将南京大学称为“南大”,且称其是独一家;南昌大学抢注的则是“昌大”,其校歌歌词中也自称“巍巍昌大宏规启”。何况,《南京大学章程》更早经教育部核准发布,而《南昌大学章程》则是由地属教育厅核准,从时序和章程核准主题级别上,南京大学似乎更占优势。

当然也得看到,南昌大学争“南大”简称,原则上未必有问题:高校名称权属是民法上名称权的一种,而高校简称一般不被纳入名称权的保护范畴。这也是为什么,教育部表态“望两校自行协商”。

在此情境下,以“简称不是正规称呼,只是为了口头方便”为由,允许简称打架,并不合理:它无益于学校形象品牌的构筑,也可能引发某些领域的法律争讼。像现在,高校会有附属产业,会跟与企业合作办公司、做项目等,这也令其带有商号性质,其名称包括简称带有知识产权属性。

源于此,有必要明确些规则:应确立明晰规则,确保高校名称(包括简称)的唯一性,比如根据谁先使用、能提供证据等原则,判断简称使用权的归属。而教育主管部门也该在协调法律难裁断的高校命名之争时,也要起到主体作用:要综合历史因素、公众认可度和情理指向等,并听取民意和专业意见,进行判断。此外,要明确简称的适用场合——在国外,由于英文名称简短,大学简称重名的也不少,但其公认的原则就是,国际上用全称,小区域内用简称。

要而言之,高校“撕名牌”折射的现实问题不容回避,它引发的纷争,也不该在涉事各方自说自话中陷入无解,应有的规则应当尽早设立。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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