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谈“十三五”:以服务业主导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

迟福林谈“十三五”:以服务业主导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

核心提示:“十三五”我国基本形成服务业主导的经济结构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实现这一转型,既可以在结构升级的基础上形成7%左右的经济增长新常态,又能够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创造有利条件。

(原题:“十三五”:以服务业主导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

我国正处于走向服务业主导的历史节点,把握增长、转型与改革的主动权,关键是“十三五”在走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升级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尽快形成服务业主导的产业结构。

2015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坚持立足优势、趋利避害、积极作为,系统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说,“十三五”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调结构、转方式的“最后窗口期”。

总的判断是:我国正处于走向服务业主导的历史节点,把握增长、转型与改革的主动权,关键是“十三五”在走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升级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尽快形成服务业主导的产业结构。

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趋势与突出挑战

“十三五”我国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是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背景下的现实性选择、战略性选择和主动性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客观把握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趋势。

一是工业转型升级大趋势——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第一,“十三五”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我国工业革命的历史交汇点。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成为世界工厂,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未来几年,如果加工制造为主的格局不改变,势必在多方面处于被动的状态。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大机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工业的转型升级。第二,“十三五”我国将进入“互联网+”的新时代。依托新信息技术,“互联网+”将带动我国工业信息化的新突破。第三,“十三五”我国将开启一场以智能化为重点实现制造业的革命。预计未来几年以高铁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发展将会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城镇化转型升级大趋势——从规模城镇化走向人口城镇化。第一,我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未来5~10年名义城镇化率仍会以年均1%~1.2%的速度推进,到“十三五”末期名义城镇化率有望提高到60%左右。第二,“十三五”是我国形成人口城镇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2013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6%,与2012年世界平均52%的人口城镇化率水平有较大差距。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未来6年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2%~3%的速度推进,到2020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50%左右。第三,“十三五”有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历史性突破。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看,城乡一体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几年城乡一体化在制度与政策层面有望实现重大突破。

三是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从物质型消费走向服务型消费。第一,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我国已经从生存型阶段进入到发展新阶段,城乡居民的吃饭穿衣等生存型消费需求基本解决,而与人自身发展相关的健康、教育、医疗等发展型消费支出开始全面快速增长。第二,从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以信息消费为例,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规模以每年20%~30%速度快速发展。估计“十三五”新型消费年均增速将保持在15%~25%的水平。第三,从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这是消费结构升级最为突出的特点。我国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接近40%,预计到2020年服务型消费占比将提高到45%,一些发达地区甚至可能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总体上正处于由日用消费品为主向耐用消费品为主转变的阶段。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十三五”我国将形成消费主导的经济增长新格局。

“十三五”经济转型升级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创新不足。创新不足仍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面临的突出矛盾。比如,我国以研发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只有15%,而发达国家德国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在70%左右,占GDP的比重在30%~40%。

二是产业结构与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服务业比重偏低。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服务业占比明显提高是一个基本趋势。2014年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48.4%,2015年第一季度达到51.6%,这是个历史新高。但仍然远低于2000年发达国家70.1%的平均水平;与同为金砖国家的巴西(2013年69.3%)、俄罗斯(60.3%)、印度(57%)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三是改革尚未实现重大突破。第一,服务业市场开放度不够。服务供给不适应服务需求的重要因素在于服务业市场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以教育为例,教育体制“考试型、封闭式、行政化”的特点十分突出,不仅有违教育发展规律,而且也很难满足全社会的教育需求。第二,结构性矛盾还相当突出。目前我国财税结构、金融结构、教育结构同经济转型大趋势不相适应矛盾日益突出,“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的要求明显增强。第三,在某些方面制度化、法治化环境尚未有效形成。比如,尽管这些年法治政府建设有明显进展,但还面临相当艰巨的任务,需要加快推进。

责任编辑:赵小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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