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共产党人的立身立业之本(2)

严以修身:共产党人的立身立业之本(2)

摘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听党的话、跟党走,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严以修身,重在修正立场

立场问题,是一个利益问题、感情问题、根本问题,是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始终是共产党人修身的第一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立场就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立场。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既是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也是严以修身的重要途径,更是我们践行“三严三实”的终极目标。

坚定的群众观,是修身的价值指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菏泽考察座谈时,引用了河南内乡县衙的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心中有民,就不会忘本,就不会忘记自己从哪里出发。我们只有回归“权为民所用”的逻辑原点,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情基点,守好群众路线这个党的生命线,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忧患着群众的忧患,欢乐着群众的欢乐,才能使践行“三严三实”在为人民服务中彰显本色、经受检验。

科学的政绩观,是修身的实践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切以民生幸福为重,不提不切实际的空洞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多倾听群众意见、汲取群众智慧,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政绩。

正确的事业观,是修身的根本起点。为官一任,理应造福一方、为民谋利;坐上位子,就要对起信任、担起责任。古人把“修己以安百姓”作为修身的至高追求,今天的党员干部更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兼济天下。要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以求真务实、虚功实做的态度抓谋划,以真抓实干、动真碰硬的作风抓推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用辛勤和智慧创造出色业绩、成就出彩人生。

严以修身,贵在修养品行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多数干部出问题,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几乎所有的腐败分子走向犯罪,都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生活奢靡、道德败坏等开始的,最终走上不归路。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形形色色的诸多诱惑,必须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始终做到以德修身、以德立规、以德定行,不断强化道德养成,努力塑造高尚品行,才能“源静则流清,本固则丰茂;内修则外理,形端则影直”。

修身要重德修为,修好人品官品。做官先做人,为政先修德。领导干部如何立身做人,不仅是个人修养问题,更是关系到为政用权、事业发展的重大考验。作为党员干部,要以人品修养为本,自觉陶冶心性、涵养德性、修持身性,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健康情趣和高尚情操;要以官品修养为重,将信念坚定作为首要前提,将为民服务作为根本使命,将勤政务实作为一贯作风,将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将清正廉洁作为基本要求,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

修身须涵养境界,分清大我小我。古人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作为“修身”的终极追求,表明树立高尚的品德必须要保持豁达淡泊的心态。冯友兰先生讲,人生有四重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其中,生活在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中的人,是现在之人,大多数人;达到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稀少之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私的小我;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是大公的大我。“小我”之境,贪小利、存私欲、图虚名,难免私驱公权,失节毁誉;“大我”之境,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才能有助大局、堪当大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把涵养和提升境界作为终身课题,始终保持坦荡胸怀,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以进取之心对事,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把得住操守;始终保持向善情怀,做到知恩图报,常怀感恩之心,常念组织之情,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以扎实的工作回报组织、回馈人民;始终保持公道襟怀,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行大道、行公道、行正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为人厚道、光明磊落,真正立起一名共产党人独立的操守,丰满的人格。

修身应坚守底线,始终重廉持廉。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和做人底线。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清正廉洁上过得硬。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强调:“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其要义是要求公私分明,官员不要被“物化”。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给他送鱼,他坚决拒收。他说,收了人家的鱼,就要替人家办事,犯了法,成了罪人,就吃不到鱼了。用自己的合法薪俸去买,可以一直吃到鱼。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应守住正与邪、利与义、公与私、情与法的分界线,始终以“在位一天、赶考一天”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带头树立营造倡廉、重廉、持廉、保廉的良好政治生态,涵养正气,远离歪风。

(作者系中共许昌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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