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体现对市场的尊重

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体现对市场的尊重

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说,从去年开始,工信部已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对于人们关于流量不清零、取消国内漫游费的期盼,工信部将研究可行性,并不断跟运营商进行交流和推动,希望运营企业能再往前迈一步,但具体怎么定,还是要以运营企业推出的方案为准。(《新闻晨报》7月7日)

电信资费关乎大众利益,因而历来为公众重视和社会关注,降低资费提高服务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诉求。从需求来说,当然资费越少服务越高越符合自身的利益,不过,市场问题历来是供需之间的博弈与利益平衡,需求与供给之间既互相依存又彼此影响,作为肩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其间只能扮演第三方的角色,若是权力之手伸得太长,那么就可能厚此薄彼,让利益天平失衡。

这样的例子很多,以药品价格为例,严格的价格管控之下,那些售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零利润的廉价药,几乎难以逃脱“降价死”的厄运。道理很简单,药品价格低确实符合公众利益,也能最大程度满足社会需要,然而商家不是慈善家,也无以做到长期坚持。电信资费的流量费贵不贵,要通过成本核算和市场比较,才能得出结论。然而,即便其价格明显高于消费者的预期,也需要依靠需求反馈以起到倒逼作用,而不能靠行政的手段去实施强压,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时下电信资费过高,客观的说是垄断产生了过高利润。因而,打破垄断实行充分的竞争,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用脚投票的机会,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途,也是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发力的方向。再辅以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调查,从中压缩成本空间,也是一种可行之法。至于资费的价格,如果不维系国计民生,那么就按照市场的法则,由市场发挥决定作用,如此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范,也是规范政府有形之手必然要求。从这一点说,工信部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而不是为了迎合消费需求,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强制干预,体现了对市场最基本的尊重。

用不正当手段达到的目的,不是正当的目的。尽管降低电信资费有利于壮大信息消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又可以降低创业成本,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然而,政府所要做的不是强制要求,而是做好配套服务,加强彼此交流,作好跟踪督促,在供给与需求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实现多方共赢,才是最明智的治理选择。

众多事实证明,放开价格天不会塌下来,反倒会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既然电信资费采取的是市场定价原则,那么企业自主定价就是不可践踏的底线。将决定权交给企业受到法律的保护,尊重这种权利也是一种法治精神。拥有强大行政权的主管机构,为了下降资费而与营运商进行沟通与交流,这样的谦卑恰是“市场决定”最基本的要求。

一直以来,市场不能自由发挥其无形之手的作用,恰就在于行政之手管理太管、太死,使经济的活力被进一步限制,市场的开放度也严重受损。细节决定成败,只有真正尊重和敬畏市场,才会按照游戏规则办事,而不是“让权力任性”。对市场主体如此,对权利也才能如此。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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