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生态文明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以辩证与实践的自然观为基本认识,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幅人、自然、社会相和谐的美好蓝图,从而也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指明了理论方向。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明确的马恩经典文献依据,并在马克思之后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得到持续的发展创新。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的诸多论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应自觉以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辩证思维,来思考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和实践水平的提升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不能脱离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人道主义、自然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要义;马克思主义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基本原则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一脉相承。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提出了从“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的科学要求,由此而成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而且,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在社会发展理念问题上实现了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的理论创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核心理念,强调自然生态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把生态环境优先性作为生产力发展必须遵循的前提条件与客观规律。
不惟如此,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在解决问题思路上完成了从“二元对立”转向了“和谐共生”。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不但对马克思主义矛盾辩证法正本清源,而且更加强调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可能性,更强调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和非对抗性,由此形成“和谐共生”的思维模式,摒弃了斗争哲学的错误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谐互动、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仅是发展模式的变革,而且更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综合变革;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是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的简单加法,而是一种内在统一的联合体;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是人本主义与环保主义者的时髦产物,而是中国现实国情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然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彼此互为基础和条件,构成一个有机联系、不可分割、互相促进的“文明建设”统一体,对我国的未来发展必将产生重大的战略引领作用。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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