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看中共的四中全会与依法治国(2)

从台湾看中共的四中全会与依法治国(2)

实践法治需渐进发展过程

其实,法制与法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间还有程度与阶段的不同。法制者是透过制度来规范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两者的权利与义务,政府不能滥权,人民不得违法,否则依法惩处,一切依照法定制度行事,没有任何人或政党能够高于法律,但这还只是现代国家的初级阶段;而法治则较法制更进一步,其中牵涉到宪政主义的精神,司法独立,有限政府,政府的权力与能力受到约束,必须受到民意及其他法定机关的监督与制衡,一旦发展到此阶段,各界才公认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与社会。

客观而言,自从中共建政以来,由于一切政治掛帅,法制不全,法治不彰,过去的许多政治运动确曾造成不少冤、错、假案,不少大陆民众受到政治迫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能不说大陆当局几度想要逐渐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甚至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说法,但几千年的政治文化与封建积习,从政府官员到一般民众要能够改变观念与做法,实在难以在短时间内加以扭转,在中国要全面健全法制,实行法治,完成依法治国将会是一项困难的政治及司法工程。

过去一段日子以来,中共党政高层屡次宣示要整饬官箴、惩治贪腐,甚至说出若不如此,将会亡党亡国的重话,可见北京高层早已深切体认法制与法治的重要性。外界在肯定中共的决心之余,也愿进一步指出,这不能只靠总书记习近平或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个人决心和魄力,否则等到风头一过就有故态复萌的可能,而是必须透过建立制度,形成全面的机制才能够彻底解决问题,这才是关键,虽然建立机制、实践法治需要有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但登高自卑,行远自迩此其时也!

最后,新华社在会后发表的全文中曾提到关于台湾的部分,强调中共将依法捍卫一中原则,反对台独,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活动,依法保障台商及两岸民众权益等等。这是继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北京再一次强调要用法律方式来处理台湾分离主义,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这对台湾当局和大陆政府都是一种约束,两岸的将来不是单纯靠政治解决问题,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整体来说,笔者认为,为了完成中国的现代化,为了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界会期望中共大刀阔斧的进行各种改革,否则以其现在的体制和思维,将会限制中国大陆成长的速度与未来的发展。简单的说,早改比晚改好,主动比被动好,只要是循序渐进,负责任的改革都应受到两岸民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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