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严三实”抵制“圈子文化” (2)

用“三严三实”抵制“圈子文化” (2)

“圈子文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绊脚石”

“圈子文化”下官场难以清正。“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这样的状况使党委政府的决策被“圈子”要挟,选贤任能变得无法落实。我国历史上的“朋党”作为一大顽疾,成了王朝由盛转衰的一个标志。比如,唐朝的“牛李党争”,宋朝新党与旧党间的“新旧之争”,明、清的“党争”之祸更是愈演愈烈。圈子中的“潜规则”替代党纪国法,使组织原则成为空谈。

“圈子文化”会使党员干部违反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政治程序。每个“小圈子”恰似一个利益共同体,把党组织视为某个领导人,把忠于党视为人身依附,把团结视为抱团取暖,党同伐异,不顾是非曲直。公权力被“圈子”异化,用人际关系绑架了党内法规。

“圈子文化”已成为各种不良风气如贪污腐败、及时享乐、同流合污的温床,成为干部违纪违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种途径,腐蚀性与危害性极大。它是诱发腐败窝案的大染缸,其危害不仅仅在于滋生腐败,而在于传染腐败、扩散腐败、加剧腐败。同时,“圈子”的存在也为其成员进行联系交流、利益分配、风险应对提供了途径和便利。

“圈子文化”搞宗派、结团伙,造成党内民主生活受损,使中央政治权威弱化,严重影响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圈子文化”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清醒的政治判断,增加了产生腐败的几率。在“圈子文化”下,家长制、一言堂盛行,山头主义林立,地方保护主义大行其道,这必然成为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拦路虎”和“绊脚石”,使党内难以形成共振,降低战斗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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