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党的纪律 认真履行政治责任(2)

严明党的纪律 认真履行政治责任(2)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要严格坚持新时期干部标准,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个关口”,旗帜鲜明地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按照“三严三实”和“四有”的要求,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注重在发展的实践中,在急难险重岗位和基层工作一线培养考察干部,使用干部。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政治上不合格的不能用,品德上不端正的不能用,工作上不敢担当的干部不能用,廉洁上不过关的干部不能用,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干部不能用。

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培植亲信、团团伙伙、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投机钻营者得利等问题,坚持党的原则和规矩,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民主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选干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以好的制度和作风选人用人,推动干部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从严监督,严格问责。要把更多的功夫下在从严管理监督上,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巡视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奠定依规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民主,全程署名,全程监督,全程追责,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落实好选人用人责任,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畅通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渠道。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是党的形象,人民群众就是通过自己身边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来了解一个党,认识一个党,进而选择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问题的实质就是党性问题。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执政时间越长的政党,越要从严治党,越要加强作风建设,没有良好作风和良好群众基础的政党难以稳定政权。“四风”违背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四风”之害,是精神和信仰的腐蚀剂,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割裂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增强持之以恒抓作风、纠“四风”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觉和高压态势。坚持久久为功,抓常抓细抓长。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是关键。作风建设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根本上说,端正党风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巩固一整套明确、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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