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增强国家能力的长效机制
中国的政治体制仍然需要不断改革与完善。当前其主要缺陷仍然是权力制约机制相对薄弱,导致官员权力私用仍相当严重,权力误用或政府行为“越界”也一定程度地存在。有时二者又相互关联,但权力私用是“要害”。这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与社会“共容利益”,既不利于保持国家能力有效性,又损害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声誉。坚持反腐败斗争乃是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进而保持国家能力有效性的长效机制。
一党执政体制下加强对执政党及其官员的监督,并非所谓“无解之题”,但确实需要政治精英的杰出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行的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化、纪检巡视监督常态化等已经初见成效,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要加强纪检部门的独立性和更高权威性,并有效地增加对纪检人员工作的“选择性激励”;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也是一项重要举措,多国经验证明,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广开言路,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是有助于执政党实现廉政的明智之举。应该说,目前关于党风与廉政建设的各种法律、规章与条例已相当充分,但落实效果还不理想,关键要使制度贯彻落实,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原因。
中国正处于深化体制改革与调整经济结构的社会发展关键期,要想取得更大的成就,必须继续保持一党执政体制下国家能力的有效性。加强反腐败斗争与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并不会削弱这种国家有效性,反倒是增强国家能力的长效机制。
(作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当代西方不同学派的体制转轨理论比较研究”负责人、东北财经大学教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