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权建设的实践及现实启示(3)

论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权建设的实践及现实启示(3)

摘要: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这对江苏人民来说尤为值得庆祝。尽管江苏是日伪军统治的核心地区,但江苏又是抗日劲旅新四军浴血奋战的重要地区。皖南事变后,新四军军部在江苏重建,并长期驻扎在江苏。

三、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权建设实践的现实启示

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民之所以能享受到广泛的、公平的、真正的人权,这是共产党新四军顺应事物发展的规律,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这对于我们当今总结中国人权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把发展中国人权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促进世界人权的普遍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建立了独立、民主的新中国,使中国人民在百年内忧外患之后,第一次有机会在和平安定的条件下生活。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民族独立和人民当家作主。正是有了稳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人权的全面发展才有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权建设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同党的正确领导密切相关。大到宪法的制订、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设计,小到扶贫帮困、解决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诸多问题,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

可以想像,在一个有着千年封建传统的古老文明国家发展人权事业,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然而,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我们才顺利打碎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构建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才普遍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实现了中国的政治稳定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我们才能建立完整的现代经济体系,使中国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先后达到了温饱和小康水平,实现了中国的经济繁荣;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我们才较好地实现了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和民族平等,全面推进了全社会的平等意识。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才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发展人权的道路。

(二)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一个国家首要的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这是中国人民从自己的历史和基本国情出发得出的基本结论。

历史证明,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家主权沦丧,人民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其他人权根本就都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后,面对饱受战争创伤、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缺乏、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局面,首先要解决的还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正是由于党的政策对头、措施得当,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才不断得到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党和政府在解决贫困问题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扶贫工作成就巨大,扶贫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赞扬。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在2020年如期完成全面脱贫的目标,任务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实现这个目标。在发展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方面成效显著。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了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体系,中国政府国民预期寿命上升到71.4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涉及到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基础人权建设方面,中国已经进入到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推进的新阶段。

(三)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协调并重发展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是人权的两个主要内容。中国政府历来都是既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又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努力使各种权利协调发展。从中国人权建设的历程来看,不同时期的人权建设重点也不同,在抗战时期,首先是民族的独立权和人民的生存权。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举,人权发展的重点当然是先发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然后再发展公民政治权利。

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困人口的减少、教育的普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的繁荣,公民经济社会文化等权利,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已经明白地展示在世界面前,得到了举世公认。同时,相应的公民政治权利也相应地取得了发展。从1979年以来,几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列举的每一项人权,在中国都有了巨大的发展。

在经济社会文化等人权迅猛发展的同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也同样迅速。各种媒体大量涌现,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渠道更加通畅,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言论自由的空间也更加广阔。近年来,基层选举在全国城乡掀起了人民参与政治的浪潮,通过公平竞争和考试录取公务员的制度给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公民政治权利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些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四)没有国家的主权,就谈不上国民个人的人权

历史证明,国家主权本身就是一项重要人权,而且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基础。如果没有国家的主权,人民的生存权都会受到威胁,根本就谈不上人民个人的人权。人权归根结底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保护人权,首先应由各国通过国内立法来实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中国顶住了西方国家对中国施加的人权压力,针锋相对地同西方国家的制裁、孤立行为做斗争,有效地捍卫了国家主权。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中国多次成功地挫败了美国等西方国家提出的反华提案,维护了国家尊严。正如刘少奇早在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盐城第二届参议会上的演说中所说的:“很早我们就主张,中国应该完全独立,应该努力脱离一切帝国主义对于中国的各种束缚和压迫,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原状态,使中国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中国应该完全民主,应该保障人民的一切权利,摆脱一切封建势力的束缚与压迫,改变中国半封建的落后状态,使中国完全成为民主的国家。”这既是对华中抗日根据地人权问题的极好概括,同时也能用它戳穿西方某些国家和势力以“人权”之名行反华、反共之实的真实面目,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耿学忠 执笔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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