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的干部建好“三个站”

为“下”的干部建好“三个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作出制度规定,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克服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对于“家人”出现了问题要以积极态度应对,应明白让干部“让位”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是想让更多的干部更好的“就位”, 让干部更好地成长。因此对于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等的干部不应该一棒子打死,或是直接打入“冷宫”,听之任之。组织部门应建好“三个站”,给“下”的干部一个自我反省、改进提升、重新开始的机会,让干部理直气壮地放下身段、放下心里包袱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再次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检验,以图新的作为。

一是为干部建好“心理驿站”,让干部愉快的“下”。对于干部突如其来的“下”,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心理上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导致干部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甚至一蹶不振,这不是我们处理一个干部的初衷。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建立完善机制,为“下”的干部建立好“心理驿站”,特别是对那些有激情、有上进心,但能力不足的干部,一方面要做好解释、安抚、激励工作,让干部放下心里包袱,体面的“下”、愉快的“下”、心服口服的“下”;另一方面要恰当的安排干部“下”后的工作,让干部放下身段履行好新的职责,不能让“下”的干部成为制度后的“闲人”,产生被“家庭”抛弃的感觉。

二是为干部建好“加油站”,让“下”的干部能够以退为进。组织部门要对于“下”的干部进行重新审视和观察,找出干部出现问题的根源,是干部考察中因为考察时间、考察人员能力素质、参会人员等方面因素影响,导致考察不够全面深入导致干部个人特质、特长与工作性质不适应而无法胜任工作,还是干部上位后“变质”出现问题,或是干部学习不够,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角色转变慢等,都应该搞清楚、弄明白,找出其“短板”和不足,以建立完善培育、激励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对“下”的干部进行培训激励,不断坚定干部理想信念、改进不足、重拾自信、提升综合素质。

三是建好新的“起点站”,让“下”的干部有新的作为。组织部门和干部本人都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下”的问题,不应该把“下”当作是“终点站”而到站停车熄火,应该在促进干部自我反省、自我激励、自我提升基础上,组织部门提供一定的支持、鼓励和帮助,积极建立完善返回机制,扬长避短,查缺补漏,根据干部“下”后的综合表现情况,干部群众的认可度情况等,对干部进行重新考察、审视,结合干部自身特点、能力素质等情况安排的新的、合适的“站点“上,充分发挥干部的特长,促进干部迸发新的活力,做出新的贡献,同时为《规定》的落实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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