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互联网+” 技术红利促进创新创业(2)

抓住“互联网+” 技术红利促进创新创业(2)

三、推进智能化、个性化、数据化制造和企业内部组织平台化、扁平化,实现传统企业的“二次创业”

“互联网+”的本质是一场技术变革,通过互联网与实体产业的深入融合驱动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分布式”互联网的技术属性将影响到社会内部的通用技术、消费方式、商业模式、企业模式、管理制度、劳动方式的创新与变革。天津应抓住此次技术浪潮,驱动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创新与转型。

一方面,鼓励传统企业将制造研发作为创新入口,用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为特征的通用技术,重构工业生产系统,形成个性化制造的生产体系,形成技术和产品的再次创新。另一方面,加快传统企业内部的管理革新,借助互联网条件下的协同、分享、合作、自组织和开放特性,形成企业平台化管理、开放式创新研发和员工创客化经营等新组织模式,扩大企业创新创业的范围,降低创新创业平均成本。在企业内部激活每一位员工的创新创业活力,激发每一个小微组织的创新创业能力,形成全新的创新生态圈,实现传统企业的“二次创业”。

四、构建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以项目为引领的“落地孵化”的O2O平台

构建具备国际化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并紧抓创新创业项目,推动以项目为引领的“落地孵化”工作,形成创新创业孵化的O2O平台。

互联网条件下的创新创业的重要特点在于聚合资源和开源孵化。应构建“开源性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以项目为引领的“落地孵化”,放大创新孵化与服务功能。一方面,应学习爱创客、景盛网联等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汇集全球的创新创业力量服务天津,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新资金、辅助技术、法律帮扶、教育支持。另一方面,应注重创新生态系统的培育,与“线上”创新创业服务形成对应,构建线下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园、开放实验室、技术联盟等服务型组织,推动创新创业项目的落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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