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预约租车刻不容缓(3)

规范网络预约租车刻不容缓(3)

对网络约租车,应轻审批重监管?

对于制度规范,专车司机的迫切心情并不比出租车司机少。

两个月前,程峰(化名)成为一名专车司机,在接专车之余,他也接快车端口的订单。虽然两个月下来,程峰的收入还算可观,但他心里并不踏实。

“总怕被抓。”程峰说,这几个月,北京对专车的执法,让他回避了很多场所,如火车站、飞机场等。“虽然机场跑一趟下来,车费不少,但是我不敢冒这个险”。

“专车究竟是黑是白,政府赶紧给个痛快话吧。”专车司机当得“提心吊胆”,程峰一直在等待政策出台。“听说要给专车一个明确的合法身份,但就是不知道自己这种挂靠到租赁公司旗下的私家车能不能合法化”。

赵占领表示,今年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只不过私家车能不能用作预约出租汽车的问题比较大”。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私家车进入现有的专车平台运营,肯定是非法营运,一些城市也都在打击这类专车,但因为市场需求在那摆着,单纯去堵是堵不住的,这也成了监管部门最大的困惑。”赵占领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未来的制度制定上,对私家车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应该留一定的口子作专车,否则这种共享模式就会被扼杀,“私家车很难清理干净,合法的租赁车辆资源有限,政府可以对私家车的驾龄、车况、培训等作出要求,设立一定的准入门槛”。

国家发改委宏观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赞同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年全国两会时提出的“私家车永远不能参与专车运营”的观点,他的理解是,专车必须是有运营资质的车,但并不意味着私家车不能参与经营,“私家车的司机至少要通过注册或备案成为运营车辆并且取得运营驾驶员资格,当然在身份转换的过程中政府如何去管理,准入的门槛有多高,需要政府划出高压线”。

一家打车软件公司的高层人士向记者表示,政府首先要明确概念,“要界定清楚网络约租车到底是什么。”他认为,“网络约租车是一种共享经济,其标志性特征就是专职和兼职的界限正在模糊,而打车软件推出的专车,从一定条件下讲,不应该被认为是和出租车一样,被划为营运车辆。”

“根据我们平台的统计,专车每天接0~6单,远远小于出租汽车的接单量,大于10单的接单量不到专车总数量的3%,明显有别于营运车辆。”该人士认为,要适应这种共享经济模式,政府应该单独为它划分车辆性质,或者为兼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我们认为网络约租车可以办证纳税,但建议不要所有的车都一定要是营利性质的,这样就会产生一大批新的专职出租汽车。”他表示,如果这些网约车都是专职的话,就会与原有的出租汽车进行争利,就会形成新的不稳定,“实际上我们现在的共享经济的模式是通过整合社会的闲置运力,为高峰期的打车需求作补充,做差异化服务,而不是要替代出租车”。

该人士表示,对于网络约租车的管理,有关部门的顶层设计最好不要一刀切,多给地方政府留一些空间。而政府监管应该更多地放在安全和服务上来考虑,从传统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动力。

“‘互联网+’的时代为政策上的管理创新带来新机会,特别是大数据的应用,现在专车的每次出行都能实现信息有记录、服务有评价、事后可追溯,这些内容都能够在大数据平台上记录下来,都能够很好地从事中和事后来解决监管问题。”他建议,由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人员制定一个标准,然后放手由平台公司进行车辆和人员的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的信息共享,实现政府管理平台、平台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的模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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