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预约租车刻不容缓(4)

规范网络预约租车刻不容缓(4)

处理价格、补贴问题是关键

传统出租车行业与专车、快车之间的“冲突”,直接体现在价格上。

互联网打车软件平台的补贴方式,直接拉低了乘客原本需要支付的出租车出行成本。一些出租车司机认为,这种没有秩序的营销手段,扰乱了市场,需要政府合理定价。

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军认为,网络约租车价格,不应该由政府制定。“因为它本质上是一种预约服务,乘客能知道价格计算的标准和计费方式,预约前还有预估车费,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位行业人士建议,网络约租车的价格体系应该是一个常态化的体系,不能低于成本价做市场交易,这样会把市场搞乱。

在他看来,补贴太多,会衍生出很多问题:一方面会导致刷单现象严重;另一方面,高额补贴会让很多私家车涌进来。“本来十几元的快车订单,如果给车主补贴过高,那么他获得的收入远高于出租车,看起来是在做共享经济,但其实是以营利为目的”。

王军认为,政府要对网络约租车平台的身份作出明确界定,“打车软件公司只是一个信息服务平台,本身不拥有车辆,它是信息技术发达之后出现的企业,最好不要和传统出租车公司一样去申请经营权,拥有自己的车,来管理驾驶员,这并不符合实际”。

赵占领认为,除了专车,对顺风车这类拼车市场,也需规范。“主要是把黑车和公益互助型的车区分开,确定一些标准”。

目前,对于顺风车的拼车行为,各地政府的法律规章没有直接明确限制,而以北京为例,《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拼车。拼车分为公益型拼车和互助型拼车,公益性拼车就是车主不收取任何费用,这是鼓励的。互助性拼车就是车主可以收取车辆行驶成本,油费、过路费,让合乘人分担费用,这个也是合法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拼车平台上的车都是私家车,也有很多传统意义上的黑车,这种情况下,顺风车是否属于公益型或互助型的拼车,并不好认定。”赵占领认为,传统意义上的黑车跑到拼车平台上运营,同样涉及违法。只不过在这种平台上,所有车辆都是私家车,不好区分到底是黑车还是公益型或互助型拼车,而且从北京市出台的意见看,也没有给出区分的标准。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认为,在制定涉及交通领域改革的政策时,政府一定要本着开发市场、促进供给,完善竞争环境,特别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和增进消费者福祉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项政策是否成功,消费者是最有发言权的。比如车辆的安全性、多样性,如果发生事故或者消费欺诈,消费者是否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关乎政策的效用。”胡钢认为,除了消费者的权益,政策的制定也要考虑司机的劳动权利和相关运营企业,“要考虑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权利,普遍来说,司机劳动强度很大,收入不高,要承担所有的经营风险,他们的利益如何保障,应该给予相应的制度安排。而改革要循序渐进,政策的制定也一样,口子不能一下子放得太大,要让现有的运营企业平稳过渡,但政府要明确的是,一定是要朝着更加开放、有序的市场化目标制定政策”。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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