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看上去很美的民主选举制,还是受到一些人追捧的两党制,都不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标准。多数人说了算的政治制度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少数人说了算的政治制度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个别人说了算的政治制度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这样的道理,其实只是常情常理,而且很早就为人类所认知。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因此,无论是两党制、民主选举制,还是其他政治制度,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教条化、简单化,都不能一概而论,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至于第二层次的政治制度、政治选择问题,譬如,是否实行以法院独立为核心的司法独立,是采用议会主权还是实行三权分立,等等,按照同样的道理,同样不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标准。
一种好的政治制度,必须具备较强的韧性,能够吐故纳新,从而实现自我更新
有没有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标准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在此,有必要从学理的层面上,就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评价标准问题,做出几点一般性的思考。
首先,要看政治制度是否具有正当性、合法性。从道义的层面上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要有足够的感召力,要能够得到政治共同体的承认与拥戴,这是一种政治制度具有合法性、正当性的终极依据。在传统中国,天是政治制度的正当性依据。在当代,民是政治制度的正当性依据。在某些政教合一的国家,神是政治制度的正当性依据。政治制度的建设与改革,首先要满足政治制度对于正当性、合法性的需要。在当代,一种政治制度,如何才能获得足够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当然是要满足政治共同体的需要。如果一种政治制度能够提供相应的保障与支撑,那么政治共同体期待的某种美好生活就能够得到普遍的承认。人心向背是评价一种政治制度的道义标准。
其次,要看政治制度是否具有整合力、组织力。让我们从根本上追问:为什么要建立政治制度?回答是:如果没有一套政治制度,人与人之间就无法交往,也无法协调,人人各行其是,政治共同体将混乱不堪。人类的政治制度,就是因应这样的实际需求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政治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把人整合起来、组织起来。一种好的政治制度,必然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组织能力,可以把各种各样的人都吸附、安顿在政治制度设定的框架内,让各种各样的人能够取长补短,相互融合。有人安心种菜,有人安心制鞋,有人安心教书,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各得其所。而且,在政治制度提供的平台上,各种冲突、各种矛盾都可以得到有效的化解。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好的政治制度。
再次,要看政治制度能否自我更新、自我调适。能够自我更新、自我调适,标志着一种政治制度能够自主生长、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它标志着一种政治制度所具有的生命力。有些政治制度,过分僵化,经不起危机的考验,不能应对突发事件,一个小小的偶然因素就可能导致一个政治制度的倾覆。这样的政治制度,就不能自我更新,也没有生命力。一种好的政治制度,必须具备较强的韧性,能够吸纳一些新的制度因子,也能够排泄一些旧的制度因子,能够吐故纳新,从而实现自我更新。自我更新当然要改革、要革新。但是,最好的政治改革并不是最彻底的政治改革,更不是另起炉灶的颠覆性革命。相反,在人们不知不觉中完成的政治改革才是最好的政治改革。当人们猛然回头,才发现政治制度已经实现了更新与完善,这种震荡最小的政治改革才是最好的政治改革。能够实现这样的改革,表明政治制度具有较好的自我更新、自我调适的能力。
以上几个方面,侧重于从程序性的要求来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内外政治格局中,尤其是在国际地缘政治不断分化组合的过程中,各种政治思想相互交织,也相互纠缠。由于历史传统、宗教信仰、民族性格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政治观念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甚至是破碎化。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更应当强调这种程序性的政治思维。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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