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常态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推进新常态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面临新的战略机遇,也意味着经济发展面临新矛盾新问题,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等。这些都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例如,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一些粗放型、低效益、高耗能的企业需要关停并转,一些工作岗位将被调整,部分劳动者面临转岗再就业问题;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劳动就业转移、分化,会加大不同群体收入分配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一些人的不公平感;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新行业快速发展,新业态快速出现,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多样;等等。

在经济新常态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适应新情况、把握新规律,积极面对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客观分析劳动关系呈现的新特点,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着力点。

坚持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在稳定中求和谐。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应坚持发展是硬道理,通过深化改革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我国发展阶段新特点,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建设内在规律,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不断破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首要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在促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的基础上,合理提高职工劳动报酬,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强对广大职工的人文关怀,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做好职工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拓宽劳动者学习渠道,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扩大劳动者就业选择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法治规范。劳动关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关系,应注重运用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强化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和调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调节劳动关系各方地位及利益。重点强化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根据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问题处理有法可依。强化执法意识,确保法律规范真正落到实处。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职工依法维权能力,提高用人单位法治意识,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强化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加强源头治理,预防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应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道德教育机制,积极推动职业道德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头脑,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信息传播载体,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等理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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