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守村”实施精准扶贫的制度创新
满足“留守村”特殊贫困群体的需求是扶贫的首要任务。老人和儿童是“留守村”的弱势群体,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对于贫困老人来说,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不仅仅是保证生存的经济收入,而且还包括相应的医疗和照顾,而儿童的问题主要在于包括家庭教育在内的教育和安全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说,精准扶贫不仅仅是要将扶贫资源瞄准在那些需要帮扶的老人和儿童身上,更要采取适合特殊群体需要的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要在“留守村”实现老有所养和幼有所教,就需要改变传统的扶贫方式,民政、教育和卫生等政府部门需要通力合作,打破部门的界限,探索建立综合的大扶贫体系。从目前来看,对于贫困老人和儿童,社会支持的力度还不够,许多地区的低保只是大体上与国家公布的贫困线持平,农村养老金还比较低,这些标准都还没有考虑到“留守村”贫困老人和儿童的特殊需求,不足以让他们生活得舒服。缺少家庭和社会支持意味着他们维持生存的成本增加很多。因此需要地方政府综合考虑缺少家庭和社区支持的老人和儿童的特殊需求,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要满足留守群体的社会和精神需求不仅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完善家庭和社区的功能。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通过加强社区的功能来替代部分家庭的功能,比如完善社区服务,从而帮助留守的贫困人口得到来自社区的支持。完善社区功能一方面可以从改善政府的服务入手,针对“留守村”的扶贫不仅要投入开发式扶贫项目,更要考虑由政府向留守地区派出诸如农村社工一类的专业人员,对村庄中的贫困老人和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其次要关注“留守村”的组织建设,许多地区的实践表明,建立服务留守人员的组织,如老人协会等,并通过它们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有助于焕发“留守村”的活力,也会激发社区成员通过自我服务,从而为社区的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
“留守村”是农村发展在特定阶段的产物,实现全面小康,“留守村”治理是绕不过的问题。从目前来看,依靠“留守村”自身来改变村庄的治理结构是比较困难的,这就需要引入外部力量。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各地区组织了扶贫工作队进入贫困村,指导脱贫工作,这对于“留守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机遇。通过扶贫工作队的支持,激发“留守村”村民的活力,改善村民的精神生活,并逐渐吸引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回流。只有这样,“留守村”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发展。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农村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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