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蒋介石所谓“抗战”的底线
蒋中正在1937年8月7日的国防联席会议上讲话:“许多人说冀察问题、华北问题,如果能予解决,中国能安全五十年”。“有人说将满洲、冀察明白的划个疆界,使(日本)不致再肆侵赂。划定疆界可以,如果能以长城为界,长城以内的资源,日本不得有丝毫侵占之行为,这我敢做。可以以长城为疆界。”——国防联席会议记录(1937年8月7日)。蒋中正就这样把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作为对日谈和的交涉条件。
但日本政府不理睬蒋中正的条件。他们用行动回答了蒋介石,继续攻占上海、南京。1938年1月11日日本政府的御前会议决定:“对中国现中央政府,帝国采取的政策是设法使其崩溃”;终止“陶德曼调停”(当时蒋介石企图通德国大使陶德曼与日本谈和);近卫首相于1938年1月16日发表“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
1939年3月,蒋介石亲自指挥复兴社的杜石山、柳云龙与日本宣野长知、小川平吉在香港举行讲和谈判。3月17日,柳云龙向宣野提出和平条件:必须“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关于满洲,另行协定”。小川、宣野对蒋中正的条件根本不予置理。日本政府于1939年9月13日发表声明,决定扶植汪精卫成立中央政府。香港日蒋谈和告吹。 (以上出自《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东京1973年版,614页)
4、国民党蒋介石抗战期间卖国反共的《和平意见》
据日本档案《桐工作圆桌会议的经过概要》(1940年3月)、《今井武夫回忆录》收录的双方“对答记录”和中国方面3月10 日提出书面的《和平意见》记载,蒋介石的重庆代表在交涉中对日本方面作了大幅度的让步:
(一)“满洲国的独立是既成事实”,蒋委员长“对此表示承认毫无异议”。目前,中国方面主张中日“缔结特别协定,两国共同将其作为保护国”。(出自:《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4、136、341页。)
(二)原则上同意“缔结防共协定及使内蒙地区特殊化”;万一“在国防上有必要时,可推迟一部分撤兵”。(出自《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7、340页)。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桐工作圆桌会议的经过概要》的表述是:“中国方面提出,当撤兵之际,在具体方法上,日本军可在必要地点,相当长期地延缓撤兵。”
(三)中国(即蒋介石国民党方,下同。)放弃抗日容共政策“乃和平协定后中国所取之必然步骤”。(出自:《和平意见》第二条;《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9页)。重庆代表、最高国防会议秘书主任章友三强调:“自然停止抗日”;“中国正在努力剿共,所以防共问题可交给中国好了。”(出自:《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2—133页。)
(四)可以把华北、长江下游地区作为“经济合作”地带。(出自:《今井武夫回忆》第133页)。“绝对同意”给日本臣民以在中国内地的居住、营业自由。(出自:《和平意见》第五条;《今井武夫回忆》第139页。)
(五)中国招聘日本的军事、经济顾问。(出自:《和平意见》第六条;《今井武夫回忆》,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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