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算公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以预算公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完善以“预算公开”为首要任务的预算管理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并把财政提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核心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财税体制改革,不单单着眼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更是国家治理的需要,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体现。去年,酝酿十年,历经四审,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首次大修,在我国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期,推进预算管理法治化,为突破各项改革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被列为7大项25条的改革要求的第一项,这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法治财政和民主财政、制约和监督政府权力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完善以“预算公开”为首要任务的预算管理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预算权是国家公共权力——财政权的主要构成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各种利益、矛盾交织最为复杂、最为集中的层面。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制度的核心内容。改革财税体制,建设以“预算公开”为首要任务的预算管理体制,要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在预算管理上,力争做到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

以“预算公开”为首要任务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载体。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解决财政收支的合理、合法问题。政府预算的公开与透明,既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题中之义。预算的公开透明是实现“阳光财政”的第一步,体现了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涵。预算公开是制约和管控政府权力扩张、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实现政府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表面看来,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但预算背后是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来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预算公开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相对开放的渠道,预算透明度的增强,既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扩大公民对预算决策的影响力,同时也能进一步促使政府更好地承担自身责任,从而减少各类寻租行为的发生。可以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预算公开成为财政体制新常态。目前,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一是内容更加全面,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费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二是范围更加广泛,从只公开部分政府部门,扩大到除涉密以外的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三是口径更加详细,包括了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并细化到款级、项级科目;四是形式更加多样,政府网站、传统媒体、新闻发布,多渠道公开预算信息;五是程序更加规范,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流程、时间推进预算公开。

当前我国预算公开仍有进一步透明的空间。一是预算公开的深度与财政预算透明度的要求存在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经合组织关于《预算透明度的最佳做法》等通行标准。二是预算公开的内容笼统、粗略,不能精准回应社会期待。社会公众仍对预算报告感到“看不懂”“看不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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